主要職能
(一)擬訂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中央與地方、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起草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組織涉外財政、債務等的國際談判並草簽有關協定、協定。
(三)承擔中央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中央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報告中央、地方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訂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四)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中央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負責組織起草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草案及實施細則和稅收政策調整方案,參加涉外稅收談判,簽訂涉外稅收協定、協定草案,制定國際稅收協定和協定範本,研究提出關稅和進口稅收政策,擬訂關稅談判方案,參加有關關稅談判,研究提出征收特別關稅的建議,承擔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七)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制定需要全國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和財政預算內的國際收支管理。
(八)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國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中央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九)負責辦理和監督中央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中央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中央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中央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中央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一)擬訂和執行政府國內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編制國債餘額限額計畫,依法制定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防範財政風險。負責統一管理政府外債,制定基本管理制度。代表我國政府參加有關的國際財經組織,開展財稅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二)負責管理全國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制定並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三)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管理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十四)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它事項。
主要領導
歷任部長
第一任:薄一波,1949年10月19日至1953年9月18日任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兼財政部部長;
第二任:鄧小平,1953年9月18日至1954年6月19日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院副總理兼財政部部長;
第三任:李先念,1954年6月19日至1975年1月17日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副總理兼財政部部長;
第四任:張勁夫,1975年1月17日至1979年8月17日任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部長;
第五任:吳波,1979年8月17日至1980年8月6日任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部長;
第六任:王丙乾,1980年8月6日至1983年6月20日任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部長,1983年6月20日至1992年9月3日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委員兼財政部部長;
第七任:劉仲藜,1992年9月3日至1998年3月18日任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部長;
第八任:項懷誠,任期:1998年3月至2003年3月;
第九任:金人慶,任期:2003年3月至2007年8月;
第十任:謝旭人,任期:2007年8月至2013年3月。
第十一任:樓繼偉,任期:2013年3月16日至2016年11月。
第十二任:肖捷,任期:2016年11月至2018年3月。
第十三任:劉昆,任期:2018年3月至今。
現任領導
2018年在任領導:
財政部部長:劉昆
機構設定
部機關:辦公廳、綜合司、條法司、稅政司、關稅司、預算司、國庫司、國防司、行政政法司、教科文司、經濟建設司、農業司、社會保障司、企業司、金融司、國際司[5] 、會計司、監督檢查局、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人事教育司、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局、國務院農村稅費改革辦公室。[6] 部屬事業單位:國庫支付中心、關稅政策研究中心、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幹部教育中心、信息網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投資評審中心、中國財政雜誌社、中國財經報社、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評審中心、經濟科學出版社、票據監管中心、會計準則委員會、世界銀行貸款項目評估中心、中華會計函授學校、北京國家會計學院、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廈門國家會計學院、亞太財經與發展中心、中國財稅博物館、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管理中心、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中國國債協會、全國預算會計研究會、中國會計學會、中國珠算心算協會、中國農村財政研究會、中國財政學會、中國國有資產管理學會、中國資產評估協會。[7]
財政部駐地方專員辦:財政部駐北京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財政部駐天津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財政部駐河北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財政部駐山西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財政部駐內蒙古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財政部駐遼寧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財政部駐大連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財政部駐吉林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財政部駐黑龍江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財政部駐上海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財政部駐江蘇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財政部駐浙江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財政部駐寧波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財政部駐安徽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財政部駐福建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財政部駐廈門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財政部駐江西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財政部駐山東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財政部駐青島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財政部駐河南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財政部駐湖北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財政部駐湖南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財政部駐廣東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財政部駐深圳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財政部駐廣西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財政部駐海南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財政部駐重慶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財政部駐四川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財政部駐貴州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財政部駐雲南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財政部駐陝西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財政部駐甘肅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財政部駐青海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財政部駐寧夏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財政部駐新疆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