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業務收入、其他收入。
一、利息收入。指以資產形式形成的各類資金按國家規定的利率計收或形成的利息。包括金融機構再貸款利息收入、再貼現利息收入、郵政匯兌資金往來利息收入、專項貸款利息收入、金融債券利息收入和其他利息收入等。
二、業務收入。指人民銀行在行使中央銀行職能,辦理業務過程中所發生的除利息收入以外的相關收入。包括外匯儲備經營收益、金銀業務收入、手續費收入、證券買賣收益、預算外專項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
三、其他收入。指與人民銀行業務活動沒有直接關係的收入。包括對外投資收益、院校經費收入、租賃收入、賠款收入、其他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