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報告舞弊

財務報告舞弊是指公司或企業,不遵循財務會計報告標準,有意識地利用各種手段,歪曲反映企業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對企業的經營活動情況做出不實陳述的財務會計報告,從而誤導信息使用者的決策。

類型

(1)人為編造財務報告數據。人為編造的財務報告,往往是根據所報送對象的要求,人為編造有利於企業本身的財務數據形成報告。這種形式手段較為低級,或虛減、虛增資產,或虛減、虛增費用,或虛減、虛增利潤等,但往往報告不平衡、賬表不相符、報告與報告之間勾稽關係不符、前後期報告數據不銜接等。

(2)利用會計方法的選擇調整財務報告的有關數據。利用會計方法的選擇形成的虛假財務報告,手段較為隱蔽,技術更為高級,往往做到了報告平衡及賬表、賬賬、賬證等相符。

識別方法

(一)分析性覆核法

分析性覆核方法是對企業重要的財務比率(如存貨周轉率、應收賬款周轉率、流動資產周轉率等)或趨勢進行分析,重點對一些變動異常的指標進行相關信息差異分析。常用的方法有簡易比較、比率分析、結構百分比和趨勢分析等,通過分析性覆核,可以發現財務報告中異常的波動、進而識別財務報告的粉飾問題。

(二)關聯交易剔除法

關聯交易剔除法是指將來自關聯企業的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予以剔除、計算各種分析指標值。其分析要點有:關注關聯交易的定價政策,分析企業是否以不等價交換的方式與關聯交易進行財務報告粉飾,是否以公允價值進行交換。在實際工作中,應當根據實質重於形式原則進行合理判斷是否存在關聯方關係。分析關聯方交易未結算金額分別占關聯方交易總額和未結算總金額的比例是否正常。

(三)異常利潤剔除法

將來源不穩定、不可能經常發生的非經常損益從企業利益總額中剔除,以分析和評價異常利潤是否對企業利潤增長的貢獻過大,客觀地判斷和評價企業盈利能力的高低和利潤來源的穩定性,是否具有核心競爭力的主業,關注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占利潤總額的比重大小及其變化。當企業利用資產重組調節利潤時,所產生的利潤主要通過這些項目體現出來,此時運用異常利潤剔除法識別財務報告粉飾特別有效。

(四)現金流量分析法

現金流量分析法是指將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淨流量、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淨流量和總體現金淨流量分別與主營業務利潤、投資收益和淨利潤進行比較分析,以判斷企業的主營業務利潤、投資收益和淨利潤的質量。一般而言,沒有相應現金淨流量的利潤,其質量是不可靠的。如果企業的現金淨流量長期低於淨利潤,將意味著與已經確認為利潤相對應的資產可能屬於不能轉化為現金流量的虛擬資產,表明企業可能存在著粉飾財務報告的現象。

動因

1.感受到壓力。壓力要素是任何舞弊行為的直接驅動力,財務報告舞弊也不例外。對於財務報告舞弊來說.壓力要素主要包括經濟壓力和工作壓力。經濟壓力是企業面臨的最重要的壓力。

它一般表現為籌資壓力。在我國籌資壓力所引發的舞弊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制度方面的因素引起的。另外.企業管理人員或財會人員也可能通過舞弊來滿足膨脹的私慾。工作壓力產生於我國現行考核機制。由於我國許多上市公司都是由國有企業改制形成的.這就使得政府和企業之間有千絲萬縷的聯繫.不可避免地造成了政府對企業的直接或問接干預。當企業經營業績不佳時.管理當局為了獲取較高的報酬.或者為了撈取政治資本,保住烏紗帽,就會有很強的動機去進行會計舞弊。

2.存在舞弊的時機。圖謀不軌者要想得逞,還必須伺機行事,因此有機可乘是舞弊產生的第二個因素。舞弊者往往在密謀舞弊之前就仔細盤算過東窗事發的可能性.只有當他們認為被發現的可能性很小時.才會實施舞弊。因此當公司的組織結構、行業特點,內部控制和會計制度中存在著可鑽的空子時.舞弊發生的可能性就會增大。財務報告舞弊的時機主要體現為信息不對稱.存在會計缺陷、審計的不足等情況。

3.自我理性。通常的情況下.企業舞弊者必須找到某個理由,從而使得舞弊行為與其道德觀念、行為準則相吻合。企業管理當局和會計人員常見的藉口主要有:別人都這么做,我不做就是一筆損失,我也是被迫的.無可奈何:我只是暫時借用這筆資金,肯定會歸還的:這是公司欠我的等等。藉口的存在.掃除了舞弊者的心理障礙,使其能心安理得地進行舞弊。

審計程式

1.深入了解客戶經營狀況。客戶的經營狀況不佳.是管理舞弊的主要原因之一。評估客戶的經營狀況.有賴於審計人員對客戶及其行業兩方面的了解。以下與行業有關的問題會增加管理舞弊的可能性《1)行業或產業日漸走下坡路.(2)科技環境快速改變:(3)許多同類公司發生經營失敗:(4)同行業之問獲利能力差異較大,尤其被審計單位的業績表現明顯差於同行業的平均水平。了解這些因素. 有助於審計人員評估客戶財務報表有無舞弊的可能性,判斷在審計過程中可能遭遇的困難程度。

2.密切關注舞弊徵兆。在通常情況下.如果財務報告存在舞弊,往往會出現一些徵兆。這些徵兆包括.經營業績的異常;那些可能預示特定動機的管理當局的特徵:組織結構的異常以及與外部交易主體之間違規關係的存在等;會計.控制和組織結構方面的一些徵兆:通過分析財務報告也能夠發現一些警報.比如:財務報告中出現的一些無法解釋的變化.在一個充滿危機的環境下經營.迫於報告有利收益的需要.一些非同尋常的大額和獲利豐厚的交易,收益質量的不斷下降.高額負債或者其他利益負擔以及無法及時收回應收賬款或者其他現金流量問題。另外,成本費用的增長速度快於收入的增長速度.依賴於某一產品或巨額的法律訴訟,也是舞弊的徵兆。

3.充分運用分析性覆核。分析性覆核的內涵在於被註冊會計師分析被審計單位重要的比率或者趨勢. 包括調查這些比率或者趨勢的異常變動及其與預期數額和相關信息的差異。大量的研究結果表明. 分析性覆核程式是反舞弊的有效手段。

4.巧妙使用詢問程式。註冊會計師對企業管理層和雇員的詢問是發現會計舞弊行為的重要途徑。註冊會計師在詢問時既要避免形成“會話式”審計.又要避免形成不得要領的單刀直入.使得有關人員無法接受。

5.高度重視對函證程式的套用。通過大量的審計案例分析,在審計實務中,實施函證是對付舞弊的銳利武器。因此,在實務中.審計人員應高度重視對函證程式的運用。通常情況下,函證程式應當作為對易造假科目進行實質性測試的首選程式,尤其在審計時間和審計成本允許的情況下更應如此。註冊會計師應當控制實施函證的整個程式,特別要注意以下幾點: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對函證的態度、函證的對象和範圍、 函證的方式.函證的重點內容等方面。

6.必須執行存貨的監盤。對存貨的作弊,最主要的方式不外虛增數量或單價。關於數量方面的虛增.註冊會計師可以做好存貨盤點時的審核,有效加以預防, 有時從一個細小環節可以發現舞弊的線索。

7.適當追加延伸性審計程式。會計舞弊行為在通過覆核.觀察.比較.詢問、賬戶分析和內部控制測試這些審計技術仔細追蹤之後.是可以被揭露出來的。除這些一般的審計程式之外,舞弊審計中還應採用延伸性的審計程式, 以便徹底揭露舞弊。常用的延伸性審計程式包括:在一日內或較短間隔日內突擊盤點兩次現金. 以發現貪污或挪用行為:調查供應商及客戶.可以發現由企業採購部人員或其他人員虛構的供應商, 同時可以揭露一些由企業內部雇員虛構的客戶:對企業最近審計期間主要新產品的大量銷售收入進行銷售截止測試, 以發現虛構的銷售收入或應收賬款等。

審計對策

(一)分析經營風險

一般情況下,經營風險越高,客戶管理舞弊的可能性就越大。對客戶經營風險的分析包括行業分析、戰略分析、流程分析和績效分析。如對競爭者分析形成同業分析預期,對前期數據分析形成縱向預期,對非財務數據分析形成財務預期,對一組財務數據分析形成另一組財務數據的預期。

(二)分析舞弊環境

首先,要評價公司治理結構。公司治理結構的缺陷會導致管理當局權力膨脹、監督失控、缺乏透明度,給管理當局舞弊創造客觀條件。審計人員在評價公司治理結構時,應重點關注客戶是否在董事會下設立審計委員會、董事會執行董事與獨立董事的比例以及獨立董事的獨立性。其次,要評價內部控制。審計人員在評價內部控制時,一方面要考慮客戶內部控制的設計是否合理、適當,是否能防止、發現和糾正舞弊行為;另一方面,審計人員應採取一定的控制測試方法來測試內部控制是否得到有效的執行,並根據測試的結果對內部控制進行評價。

(三)評價管理當局

對管理當局的評價主要包括以下內容:第一,分析管理當局的壓力或動機。審計人員應密切關注管理當局是否遭受異常壓力,如盈利目標過度誇張並在這些目標基礎上設計管理當局薪酬獎勵制度、市場占有率突然下降、公司市場形象不佳、管理當局正面臨提升的關鍵時刻等。第二,對管理人員的品行和能力進行評價。如管理人員曾經有不誠實的記錄,公司以前年度曾經有過舞弊發生,不及時改正內部控制的嚴重缺陷,管理人員過去不配合審計工作或曾經欺騙過審計人員,主管會計和財務人員離職率高,經常更換法律顧問等。

(四)確定舞弊風險

首先,考慮風險因素。審計人員根據經營風險的分析結果、舞弊環境和對管理當局的評價結果等,進行風險評估。其次,考慮異常關係或偏離預期的情況。所謂異常是指審計人員的合理預期與財務數據之間存在的差異,審計人員可利用分析性覆核,尋找和發現異常,當發現異常關係或偏離預期的情況,說明存在較大的舞弊風險。

(五)編制審計計畫

根據舞弊風險的評價結果編制審計計畫,運用“自上而下”的思路,確定審計目標、審計工作時間和日程安排、審計重點和範圍,在高舞弊風險領域配備充分的審計資源。

(六)揭露舞弊後的附加程式

若舞弊行為被揭露,審計人員要繼續採用相關的附加審計調查程式,甚至要請求法律部門協助對舞弊事項予以切實調查。包括:

(1)審計人員已發現所有舞弊的處理。審計人員應以適當的方式向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告知審計過程中發現的所有舞弊行為,並將告知的結果記錄於審計工作底稿。對涉及的人員應當採取適當的方式向負責的更高管理人員報告。

(2)提供管理建議書。將舞弊者揭發出來後,審計人員還需要在後續審計中分析舞弊行為的原因,深入探討舞弊的根源,從而發現內部控制的薄弱環節以及客戶管理方面的弱點,向被審計單位提出建議,杜絕同類舞弊再次發生。

注意事項

(一)關注審計成本

在舞弊審計中,不能過分考慮審計成本,更不能將分析經營風險增加的成本用減少實質性測試程式來彌補。會計師事務所不能為了追求自身利益而不顧公眾利益,否則就會失去存在的意義。

(二)把握保密分寸

我國行業職業道德準則要求審計人員考慮對“客戶的資料保密”,從而使客戶的利益得到根本的保證。採用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審計人員對客戶的經營情況進行詳細地調查和分析,涉及到客戶商業秘密,如客戶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審計人員要注意遵守職業道德,保守客戶的商業秘密。但舞弊審計中,有些揭露出來的舞弊行為觸犯到國家的法律、法規,如貪污、盜竊、挪用資產,嚴重損害了公眾利益。因此,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審計人員不能以“保守客戶秘密”為藉口,拒絕披露相關舞弊信息。

(三)注意發現舞弊的跡象

舞弊行為的最基本表現,有為了組織獲利而進行的舞弊行為和為了損害組織的利益而實施的舞弊兩種主要形式。具體表現:行賄、出售或轉讓不真實的或虛報的資產、故意做出不正當的轉讓價格等,是為了使本組織獲利而進行的舞弊;把一項可能盈利的交易轉移給一個雇員或外人,貪污、有意地隱瞞或虛報事項或數據等,屬於使本組織利益受損而進行的舞弊。但不管是哪種形式,舞弊者的直接目的都是期望個人從中獲利。審計人員在實施常規審計時,需注意發現發生上述行為的可疑跡象,及時反饋給主要的職能部門。一旦判斷有舞弊跡象,審計人員需要進行評價,以便做出是否需要採取進一步行動的決定。

(四)保持職業的警惕性

內部審計人員應時刻保持職業的警惕性,及時將舞弊跡象通知組織內的有關部門。為了避免超越審計許可權而導致的風險,內部審計人員在明確了舞弊跡象並決定採取進一步行動時,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組織內的有關部門,如紀檢部門、安全部門等。這是實施舞弊審計必要的程式,如果不這樣做,就有可能跨越審計範圍,使審計工作凌駕於其他職能部門的工作之上,從而導致“審計越權”的風險。就內部審計程式來說,即使是以應有的職業謹慎的方式來進行,也不能保證一定能檢查出舞弊行為。

(五)保持審計的有效性

在進行舞弊行為調查時,審計員應廣泛蒐集審計證據,評價組織內部涉及舞弊的可能層次和舞弊人員的範圍。與此同時,審計人員應注意與管理人員、法律顧問和其他專家協作,同時應考慮到調查範圍內犯罪人員的權利及該組織本身的信譽。一旦通過調查過程得出初步結論,審計人員必須對舞弊行為進行評價。分析舞弊產生的原因,確定審計方法,以便幫助減少未來的類似舞弊問題的發生,並從中總結經驗與教訓,提高審計的層次。明確是否應對已有的內部控制制度進行修訂與完善。並在此基礎上,擬定新的審計對策,從而更好地體現審計的附加價值。

分析

一、上市公司財務報告舞弊的特徵

上市公司財務報告舞弊的特徵主要有:(1)舞弊的主體是上市公司管理層。儘管上市公司財務報告舞弊可能出現在各個層面,但舞弊的主體是上市公司的管理層,舞弊通常經過精心設計,並且事後極力隱瞞註冊會計師,難以有效識別。(2)舞弊的客體是會計數據。舞弊的方式主要有偽造變造上市公司的會計憑證、套用不恰當的會計方法和惡意變更會計政策等,但最終還是要在對外財務報告的會計數據上做文章。(3)舞弊不能改變企業的真實盈利狀況。財務報告舞弊是虛構或者篡改真實財務數據,不會也不能改變企業的真實盈利狀況,相反,舞弊帶來的虛假信息反而會干擾破壞正常的經營決策,惡化企業的盈利情況。(4)疏忽行為同屬舞弊行為。勤勉盡責是代理人法律上應該承擔的信託責任,因此,導致重大誤導性財務報告的管理當局的疏忽行為同樣應視為舞弊,在法律上屬於虛假陳述的範疇。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上市公司財務報告舞弊的影響

財務報告舞弊不僅會導致整個社會的會計信息失真,危害社會經濟的健康發展,而且對相關的機構和人員也會造成嚴重的經濟後果。(1)削弱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市場資源配置功能的發揮是以真實與公允的信息為前提的,造假的會計報表必然會誤導市場,導致資源的逆向配置。(2)誤導投資者。投資者根據失實的財務信息往往會做出錯誤的判斷和決策,從而遭受投資損失。(3)相關機構受害。上市公司造假曝光後常常要面臨重大罰款,甚至破產,無法正常生產經營,因此,同上市公司有業務往來的機構必然深受以其害。(4)相關中介機構受損失。相關中介機構如對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出具審計意見的會計師事務所等,往往會成為民事訴訟案件中的被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5)相關人員受重大打擊。上市公司造假曝光後,對於公司高管人員來說,不僅會被監管機構裁定為證券市場禁人者,而且要承擔相應的民事和刑事責任;對公司普通員工來說,凡參加養老基金、員工福利計畫的員工或者其他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員工在經濟上將受重大打擊。而且,誠實的雇員和誠實的高級管理人員也會受牽連而影響其職業生涯。(6)造成誠信缺失及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不信任。上市公司在大家的監督之下都造假,更不要說那些非上市公司了,投資者逐漸對上市公司提供的會計信息失去信任,對上市公司失去信心,長此以往,證券市場、資本市場將日漸蕭條,真正想做企業的公司將難以融資,對社會造成的危害將是巨大的。

三、上市公司財務報告舞弊的主要手段

(一)虛增收入,虛增利潤

第一,上市公司通過偽造顧客訂單、發運憑證和銷售契約,開具稅務部門認可的銷售發票等手段來虛擬銷售對象及交易;或雖以真實客戶為基礎,但在原銷售業務的基礎上人為擴大銷售數量,使公司在該客戶下確認的收入遠遠大於實際銷售收入;或在報告目前(如年末)做假銷售。同時增加應收賬款和營業收入,再在報告日後(如次年)以質量不符合要求等名義作退貨處理,從而虛增當期利潤。第二,寅吃卯糧,提前確認收入。上市公司出於自身目的需要,不遵守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提前或推遲確認收入或成本費用。

(二)變更會計政策,調節利潤

有些上市公司隨意變更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預計淨殘值和折舊方法,從而在報告年度多提折舊減少利潤或少提折舊增加利潤。還有些上市公司通過改變發出貨的計價方法來調節利潤。

(三)掩蓋交易或事實

由於財務報表只能提供貨幣化的定量財務信息,決策者如果想做出正確的判斷和決策,僅僅依靠財務報表信息是不夠的,往往需要比報表資料更詳細、更具體的信息,這些一般在會計報表的附註中體現。但目前公司出於粉飾報表的目的,在報表附註中通常掩飾交易或事實,常見作假手段主要包括對未決訴訟、未決仲裁、擔保事項、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購置資產行為等的隱瞞或不及時披露。

(四)利用資產重組“扭虧為盈”

資產重組是企業為了最佳化資本結構、調整產業結構、完成戰略轉移等目的而實施的資產置換和股權置換。然而,資產重組已被一些上市公司用於粉飾會計報表。那些陷入PT、ST的上市公司企圖通過重組走出虧損狀態,精心策劃資產重組,精心設計缺乏正當商業理由的資產置換,利用劣質或閒置資產換回優質或盈利強的資產來增加利潤。資產重組已成為許多上市公司扭虧為盈的工具和免遭摘牌的保護傘。

(五)假借關聯交易轉移利潤

我國不少上市公司和關聯人扭曲交易條件轉移利潤,從而滋生非法或不當關聯交易來調整其賬面利潤,粉飾報表。其中,關聯方重組更是虧損公司“扭虧”的捷徑,其手段多種多樣:通過交易安排,設計有法律依據、無經濟實質的關聯交易,虛構經營業務;上市公司以高價或顯失公允的交易價格與其關聯企業進行購銷活動,通過價格差實現利潤轉移;收取關聯企業資金占用費,或利用低息或高息發生資金往來,調節財務費用;分攤共同費用或將管理費用、廣告費用等轉嫁給母公司;關聯交易外部化——控股方通過自己控制的上市公司從銀行貸款,再讓控制的上市公司互相擔保貸款,進行關聯交易,編造業績。

(六)少計營業收入,偷逃稅款

一些利潤充盈的績優公司為達到少交增值稅和所得稅的目的,少計收入,藏匿收益。有些在應確認收入的情況下不確認收入,如採用直接收款交貨方式銷售產品,已收到貨款並將發票賬單和提貨單全部交給對方,已符合收入確認條件,卻將貨款記入“預收賬款”賬戶,延期反映收入;有些以收入直接沖減成本,即以“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賬戶與“庫存商品”賬戶對應,不反映銷售業務;有些虛構銷售退回,以偷梁換柱的假退貨方式截留收入少交稅金;有些對視同銷售業務不反映增值稅銷項稅額。

四、上市公司財務報告舞弊的原因

(一)利益驅使是根本原因

財務報告舞弊的背後有著巨大的經濟利益作動力,上市公司通過提供虛假財務信息可騙取投資者、債權人、供應商、銀行和政府等利益相關者的信任,並因此獲得巨大的經濟利益。如上市公司為滿足配股增發條件的需要、避免被sT或退市的需要、銀行貸款的需要、管理目標的需要等。大股東在其利益與國家、其他小股東、債權人發生矛盾的情況下,也會對管理者施加影響,粉飾財務報告。單位負責人有能力也有條件影響會計人員,為局部利益作假賬,出假報表。同時,我國目前處於買方市場困境下的註冊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為了一定的經濟利益,不得不與上市公司管理層“合作”,出具虛假報告,甚至主動配合上市公司造假。

(二)舞弊收益大於舞弊成本

我國上市公司財務報告舞弊的目的主要是虛增利潤,而虛增利潤後的報表一旦對外公布,往往帶來的就是流通股股價的上升,因此,流通市值的增加是舞弊回報的重要方面。當然,舞弊也有一定的成本。但是目前在我國,舞弊收益往往大於舞弊成本,這是很多上市公司鋌而走險的一個重要原因。

(三)會計準則、會計制度的漏洞與執行的伸縮性,為財務報告舞弊提供了條件

一方面會計準則為虛假會計信息提供了操作空間,另一方面會計政策提供了越來越寬的選擇範圍,會計信息提供者總是在規定的範圍內選擇有利於自身績效或其他目的的會計政策。再一方面,會計準則的滯後性為會計造假提供了契機。

(四)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

我國上市公司多數股權高度集中,股東大會成為“大股東會”,形成“一股獨大”,客觀上造成了財務造假的土壤。同時,董事會成員構成也不盡合理,“內部人控制”問題嚴重,董事會成員和經理人員往往互相兼任,董事會不但不能監督約束經理層的行為,反而還常常與經理層共同操縱上市公司,並在種種利益的驅動下,肆無忌憚地造假。另外,由於監事會成員的身份和行政關係不能保持獨立,其工薪、職位等基本都由經營者決定,難以擔當起監督董事會和經營者的職責。

(五)註冊會計師審計作為上市公司外部治理的重要環節,未能發揮應有的揭露舞弊作用

上市公司報表使用者眾,使用目的各不相同,註冊會計師的責任已由對資本所有者負責擴大為對整個社會的責任。社會公眾一方面要求註冊會計師以社會公眾利益為重,揭露管理當局的舞弊,承擔起對社會的責任;另一方面卻要求註冊會計師自負盈虧,承擔揭露舞弊的成本。當管理當局實際操控委託大權,即委託人與被審計人合二為一時,作為經濟人的會計師事務所很難保持應有的獨立性,從而無法保證審計質量,難以發揮應有的揭露舞弊作用。

六、上市公司財務報告舞弊的治理建議

(一)內外結合杜絕舞弊

要想從根本上杜絕因利益驅使導致的財務報告舞弊,必須多管齊下,內外結合。(1)建立相應的職業道德管理監控機制,對會計人員違規、違法行為嚴懲不貸,嚴格把好第一道關。(2)提高相關檢查、審計、監管機構人員的業務水平和職業道德素養。(3)保證信息及時、準確的溝通,減少信息不對稱。(4)完善上市公司股票發行規則。中國上市公司的財務報告舞弊動機往往圍繞股票發行上市、新發和增發股票進行,因而證監會在制定各種相關規則時,應採用更科學的方法,對公司多項會計指標同時考核,遏制上市公司的舞弊行為。

(二)提高上市公司財務報告舞弊成本,加大法律的懲處力度

一是引入民事賠償機制和相應的民事訴訟機制。民事賠償既可以使因舞弊而蒙受損失的投資者得到補償,又能給舞弊者形成確實的經濟壓力,抑制其違法衝動,從另一角度看,民事賠償還具有調動有關利害關係人起訴的積極性,提高對財務報告舞弊者的威懾力。二是加大舞弊行為的刑事責任。雖然加大對舞弊公司和會計師事務所的行政和民事處罰力度有利於對財務報告舞弊形成威懾,但尚不能從根本上阻止財務報告舞弊,因此,加強對相關責任人的刑事懲罰應當成為重要選擇。

(三)完善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

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是各方博弈的結果,留有較多的選擇空間,為財務報告舞弊埋下了伏筆,所以加強對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自身建設、建立高質量的會計準則和制度就成了當務之急。防範財務報告舞弊,從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方面來說應該是提高會計信息的可靠性,並進一步完善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制定,使之更加嚴謹。

(四)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第一,強化公司治理的內部機制,最佳化公司股權結構和董事會結構,提高董事會的獨立性。第二,加強公司治理文化的建設。上市公司內部,尤其是上市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內部,應該有一個良好的文化氛圍:公司健康長足的發展需要公司具有長期競爭意識,上市公司要培養核心競爭力,建立自己的競爭優勢。第三,加強公司治理的外部機制建設。加快資本市場的法制化建設,提高證券監管效率,加大對舞弊公司的處罰力度,增加舞弊公司的舞弊成本,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舞弊行為的發生。

(五)加強註冊會計師行業監管,確保註冊會計師審計獨立性

第一,財政部門應與註冊會計師協會明確劃分職責,切實肩負起監管職責。建立起以財政為主,證監會、審計署為輔的監管體系,對監管職責進行細分,將財政部門作為監管平台。設定專門的機構管理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改變目前財政部門監管職能分散在各職能機構的局面,真正發揮對會計師事務所的監管職能,既要管人、管所,更要管質量。加大檢查範圍和處罰力度,對執業質量有問題的會計師事務所和註冊會計師應從嚴處理。實行註冊會計師強制輪換制度,防止註冊會計師與被審計單位日久生情。第二,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引導註冊會計師誠信執業。在政府監管之外,註冊會計師更需要行業自律,進行自我監督。應改善註冊會計師協會人員結構,建立以註冊會計師為主的協會,真正實現行業自律;加強對會員的管理和培訓,提高其執業能力和職業道德水平;樹立“誠信為本,操守為重,堅持原則,不做假賬”的行業理念,塑造“獨立、客觀、公正”的職業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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