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楊濤出生於1990年8月16日,來自湖北赤壁市車埠鎮梅湖村,其父母09年已滿42歲,均在家務農,17歲的妹妹剛國中畢業。2008年7月,楊濤從赤壁市機電信息技術學校畢業後來深圳打工,事發前在福田一家餐廳當服務員。
楊濤稱,他從2009年1月份開始在上沙社區一家酒樓當服務員,住在距酒樓一百多米遠的員工宿舍。由於工作不順心,2月25日他辭了工,但仍住在宿舍。27日凌晨3時,他帶著50多元錢,一個人到宿舍附近吃燒烤。由於比較鬱悶,他喝了四五瓶啤酒,買單後身上就只有3元硬幣。當時他喝得迷迷糊糊,很想回家睡覺。
在經過上沙廣場時,他遇見一名中年婦女,後者上來問他“要不要去玩一下”,楊濤迷迷糊糊中被這名女子拉拽帶到房間。楊濤說,整個過程中他就想找個地方睡覺,但女子進門後就先脫了自己的衣服,又把他的衣服也脫了,之後和他發生了性關係。事後,鄒某向楊濤索要嫖資,楊濤認為自己受到了侮辱,有種被強姦的感覺,掏出隨身攜帶的彈簧刀朝鄒某身上連刺多刀,致其當場死亡。楊濤當天下午去公安機關自首。7月27日,深圳市中院判定楊濤的行為構成了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殺人辯解
7月27日,19歲的楊濤在深圳市中院情緒激動,稱其之前沒談過戀愛,也沒跟任何女人有過親密接觸,初夜被奪,有種被強姦侮辱的感覺。讓他喪失了一個男人的貞操。
楊濤的家屬認為,鄒某利用楊濤酒後迷糊的狀態,將其引誘至住宿處,迫使其被動接受性關係,其行為構成了強姦,對本案的引發具有重大過錯。楊濤的家屬認為深圳中院量刑過重,正式向廣東省高院提出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