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歷
貝內登(Beneden,Edouard Joseph Louis Marie van)比利時細胞學家。1846年3月5日生於盧萬;1910年4月28日卒於列日。貝內登在列日大學時詳細地闡述了弗來明的著作,1887年成功地論述了關於染色體的兩個基本事實。第一,體內的不同細胞里,染色體的數目不變,各種生物的染色體各有一定的數目(例如,目前已經知道人的每一個細胞含有46個染色體)。此外,他發現在形成性細胞,即卵細胞和精子的過程中,在細胞的一次分裂時,染色體在分裂前並不複製。每一個卵細胞和精細胞所含的只為通常數目的一半。這一點恰與孟德爾的遺傳定律相吻合。如果染色體成對地存在,如果每一個遺傳基因都是成雙地存在(一對固定的染色體中的每一個染色體上有一個),那么每一個親本都會向一個性細胞傳輸一個這樣的基因。當卵細胞同精子在受精過程中結合時,染色體就會恢復到正常的數目,子代也就會再次有一對基因,其中一個來自母本,另一個來自父本。一當德符里斯重新發現孟德爾的遺作時,這一切就都得到了清楚了闡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