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4月,河南省文物研究所曾在此試掘,發現許多灰坑、房基、墓葬等遺蹟,出土遺物較多,根據對發掘遺蹟及出土遺物的研究,表明該遺址文化內涵包含新石器時代龍山文化及二里頭、晚商、戰國、漢代等,其中以龍山文化和二里頭文化遺存為主,該遺址為研究中原地區新石器——漢代文化的發展演變規律和類型劃分等具有重要價值。1987年5月6日被滎陽縣人民政府公布為滎陽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保護範圍:以遺址中北部之丁字路口為基準點,從該點往北70米,往南230米至連霍高速公路北側,南北300米;往西140米、往東160米,東西300米。
建設控制地帶:從保護範圍東、西、北三面之邊線分別向外擴100米,南同保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