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胡路區科技局

(十一)負責科技信息和科技統計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 (十二)負責對口市科學技術協會工作。 (十三)指導協調區直各部門的科技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省、市、區科技發展方針、政策、法規;研究確定科技發展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確定科技發展的布局和優先領域;推動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二)組織編制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制定年度科學技術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研究提出科技體制改革政策措施;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和科技創新機制;指導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科技三項費、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科學事業費等有關費用的預、決算,管理各類區級科技基金。
 
(五)研究制定加強高新技術發展的政策措施;制定高新技術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管理民營科技企業示範區、各類專業科技園區;負責推薦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
 
(六)負責指導重點實驗室、中試基地、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的建設工作。
 
(七)管理科技外事工作;組織制定國際科技合作交流計畫並指導實施;負責科技考察、國際學術會議、科技展覽、科技合作與交流、出國團組以及外國人來華科技訪問的審核。
 
(八)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制定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實施政策引導,推進科普工作發展;促進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
 
(九)歸口管理智慧財產權工作。
 
(十)綜合管理民營科技企業和民辦科研機構。
 
(十一)負責科技信息和科技統計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
(十二)負責對口市科學技術協會工作。
 
(十三)指導協調區直各部門的科技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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