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原文
讀尚書記
《書說》之謬悠,莫如《君奭》篇《序》稱“召公不悅”,及周公代成王作誥而弟康叔。自唐以後,眾以為疑,朱子出,其論始定,然折之以理而未得其情也。
余既辨《周官》,正《戴記》,然後悟曰:是二者,亦劉歆之為耳。蓋歆承莽意作《明堂記》,奏定“居攝踐阼”之儀,而《戴記》所傳無是也。故豫征天下有《逸禮》、《古書》、《周官》文字者,令記說於廷中,以示《明堂記》所自出,不徒購其書,而征其人使記說,利其無稽也,故前後至者以千數。而又多為之徵,於《文王世子》之篇竄焉。周末諸子言禮者,莫篤於荀卿,而網羅舊聞,莫先於《史記》,故於荀氏、司馬氏之書亦竄焉。奏稱“周公踐阼,而召公不悅”,所以探漢大臣之心而多為之變以攜之也,而於《記》無可附,故於《君奭》之《序》竄焉,而並竄魯、燕《世家》以為之徵。
莽改元,稱《康誥》“王若曰:朕其弟,小子封”,以為周公受命稱王之文。則當是時,尚無篇首周公作洛,眾會之文也,使此文前具,則必引為明證,而不徒虛為之說矣。歆知其說為天下所心非,故復竄此以設疑於後世爾。蓋是篇乃伏生之書,博士弟子所循誦也,若早竄焉,則眾譁然而辨其非矣。蘇氏謂“《康誥》之首,乃《洛誥》錯簡,群儒因之”,亦非也。其地其時,實與《多士》篇應,而“見士於周”,義亦近焉。蓋五服之國,各登其民治而貢士於周,故公因而告之。然大義無存焉,雖存而不論可也。
余憫漢、唐諸儒為歆所蔽,使聖人之經受其誣,而記禮者及荀氏、司馬氏亦為歆而受惡,故辨其所由然,使後有考焉。
作者簡介
方苞(1668--1749年),清代散文家。字靈皋,號望溪。安徽桐城人。是桐城派散文的開創者,尊奉程朱理學和唐宋散文。他提出文章要講“義法”。義,即“言有物”,指文章的思想內容;法,即“言有序”,即文章的篇章結構,字法句法。他還主張文章的語言要“雅潔”,這些主張雖有利於掌握古文的寫作技巧,但在思想和藝術上都規定了不少清規戒律,適應了清朝統治者鞏固思想統治和控制文風的需要。方苞的散文創作體現了其上述主張,其中《左忠毅公逸事》、《獄中雜記》等篇頗為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