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管理師

警察管理師

專業培養目標:培養熟悉我國公安工作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和相關的法律法規,掌握公安工作的基本知識和技能,能從事行政管理、隊伍建設、文書處理等工作的高級技術套用性專門人才。

核心能力

專業核心能力:具有行政管理、隊伍建設、調查研究及綜合預測的能力。

課程設定

專業主幹課程與主要實踐環節:公安學基礎理論、法學概論、公安管理學、公安行為學、公安決策學、公安指揮、警務通訊、公安秘書、公安統計、基層公安機關實習、社會調查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課程和實踐環節。

可設定的專業方向:

就業面向:在公安機關從事警察管理工作。

職業概述

培養知識、能力和素質協調發展,能適應警察管理工作需要的高等套用型人才。要求學生具有堅定的政治立場、嚴明的組織紀律和忠誠、奉獻精神,通曉相關法律法規,掌握公安工作和公安管理工作基本原理,具有較強的管理、組織和協調能力,調查研究、信息處理和科學預測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同時掌握開展治安管理和偵查等工作所必備的專業知識和實戰技能,勝任基層公安管理工作。

職業定義

培養熟悉我國公安工作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和相關的法律法規,掌握公安工作的基本知識和技能,能從事行政管理、隊伍建設、文書處理等工作的高級技術套用性專門人才。從事的主要工作包括:具有行政管理、隊伍建設、調查研究及綜合預測的能力。

報考條件和等級

該職業資格共分三級:助理警察管理師、警察管理師、高級警察管理師。

一、助理警察管理師: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學力學生;

2、大專以上或同等學力應屆畢業生並有相關實踐經驗者;

二、警察管理師:

1、已通過助理警察管理師資格認證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學力應屆畢業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學力並從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專以上或同等學力並從事相關工作兩年以上者。

三、高級警察管理師:

1、已通過警察管理師資格認證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學力並從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學力並從事相關工作兩年以上者;

4、大專以上或同等學力並從事相關工作三年以上者。

發證機構

經職業技能鑑定、認證考試合格者,頒發加蓋全國職業資格認證中心(JYPC)職業技能鑑定專用章鋼印的《註冊職業資格證書》。權威證書,全國通用。政府認可,企業歡迎。網上查詢,就業首選。

考試時間

每年統考四次,時間為4月、6月、10月和12月。具體考試日期、地點、方式,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試機構或培訓機構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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