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麟,字應之,建州甌寧人。登第,調會昌令。民被酒夜與仇斗,既歸而所親殺之,因誣仇。麟知死者無子,所親利其財,一訊得實。再調石首令,縣苦江水為患,堤不可御,麟疊石障之,自是人得安堵,號“謝公堤”。
通判辰州。章惇使湖湘,拓沅州,薦麟為守,由太常博士改西上閣門副使。賊犯辰溪,麟且捕且招,一方以寧。詔使經制宜州獠,降其種落四千八百人,納思廣洞民千四百室,得鎧甲二萬,褒賜甚渥。加果州刺吏,知荊南、涇、邠二州。
元祐初,復以朝議大夫、直秘閣知潭州,加直龍圖閣,歷徙江寧、鳳翔府、渭桂二州。融江有夷警,將吏議致討,麟以計平之。戍兵從北來,不能水土,麟部土人使極南,而北兵止屯近郡,賴以全者甚眾。卒於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