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介紹
職業生涯
畢業並曾任教於北京大學。中共中央黨校教授。曾任中央黨校法學教研室副主任。
中國行為法學會會長,中國太平洋學會理事、中國行為科學學會常務理事。中國行為法學會專家委員會名譽主任。
主要業績:
長期從事羅馬法、民商法教學和理論研究工作。1959-1963年在北京大學執教期間,為新中國法律教育史上首開《羅馬法》課程。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擔任北京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籌備負責人和主持法學研究室工作期間,受命發起成立北京法學會並任秘書長、黨組成員,創辦和主編《法學雜誌》和《法制畫報》、《法學文摘》,併兼任《婚姻與家庭》雜誌主編和《南方涉外法律問題研究》副主編。為法學戰線撥亂反正,團結全國法學界,宣傳法制,振興法律教育和繁榮法學事業做出了積極的貢獻。1986年起執教於中央黨校後,曾主持教研室科研工作,任校學位委員會委員,同時擔任若干所大學兼職教授和成都科學技術大學科技經濟法研究所兼職所長。在校期間,除分別主持過校級和國家重點科學研究項目外,主要是通過科研實踐,為培養黨的高級幹部、指導研究生和建設師資隊伍,付出了實際努力並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80年代中期,在著名科學家錢學森以及學術界許多著名老前輩的支持下,為改變我國法學長期落後的狀況,提出並倡導在中國開展行為法學研究;並團結首都和全國法學界有識之士甚眾,率先將行為科學的原理和方法引入法學變革的現實,成立了中國行為法學會,在新中國法學發展史上開拓了一個嶄新的研究領域,為探索建立有中國特色的馬克思主義法學起到了促進作用。40多年來,共出版著作20餘種,發表學術論文300餘篇,其中代表性始作有《羅馬法》、《民事責任》、《大眾法學》、《領導與法治》和《行為法學》等。系國家有突出貢獻專家,享受政府津貼,業績小傳被收入英國劍橋國家名人傳記中心和《中國法學家詞典》。
主要著作:《羅馬法》、《民事責任》、《現代民法總論》、《國際經濟發原理》、《民法學教程》、《破產法通論》、《公民手冊》、《大眾法學》、《領導與法治》、《行為法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