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09—1977.01 清華大學工程物理系學習
1977.01—1980.05 清華大學核能物理所助教,清華大學二分校團委書記
1980.05—1982.05 國家建委機關團委書記(機關黨委組織幹事)
1982.05—1985.01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環境保護局助理工程師、工程師、人事處處長兼放射性環境管理處處長
1985.01—1990.05 國家環境保護局行政體制與人事司司長、局直屬機關黨委副書記
1990.05—1993.05 國家環境保護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兼直屬機關黨委書記(其間:1991 獲武漢大學環境法碩士學位)
1993.05—1993.06 國家環境保護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1993.06—1998.03 國家環境保護局局長、黨組書記,國務院環委會副主任兼秘書長(其間:1994.01 兼全國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副主任、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副主席;1994.05 兼中國環境標誌產品認證委員會主委及第三屆核環境審評專家委員會主任)
1998.03—2005.12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5.12—2006.12 因發生在吉林和黑龍江兩省的松花江污染事件而引咎辭職,待職
2006.12—2014.12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兼直屬機關黨委書記(正部長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