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建軍[邵陽市郵政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謝建軍,男,漢族,湖南新邵縣坪上鎮小河村人,1969年2月生,1982年12月參加工作,1997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函授本科法學學士邵陽學院法律專業畢業,邵陽市郵政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2015年5月,給予其雙開處分。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82.12-1987.02 新邵縣嚴塘鄉供銷社工作;

1987.02-1990.11 新邵縣寺門前鄉供銷社工作;

1990.11-1992.03 新邵縣嚴塘區供銷社經理;

1992.03-1993.04 新邵縣供銷社汽修廠廠長;

1993.04-1994.03 新邵縣棉麻茶土特產總公司經理;

1994.03-1998.07 新邵縣運管所所長;

1998.05-1999.12 邵陽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副處長;

1999.12-2000.11 邵陽市道路運輸管理處處長(聘用);

2000.11—2008.10 邵陽市道路運輸管理處處長;

2008.10—2010.05 邵陽市交通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兼市道路運輸管理處處長;

2010.05—2011.07 邵陽市交通運輸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兼),市公路運輸管理處處長;

2011.07— 邵陽市總工會黨組書記、副主席。

後任邵陽市郵政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人物事件

2015年5月,經邵陽市委批准,中共邵陽市紀委對邵陽市郵政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謝建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謝建軍在擔任邵陽市道路運輸管理處黨委副書記、處長期間,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公車私用;違反交通法規,放任單位司機在自己使用的車上懸掛單位其他車輛牌照和使用假車牌牌照;對單位財務違紀負重要領導責任;對超概算投資修建辦公樓負有主管責任。在擔任邵陽市郵政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以金錢、手機、旅遊等方式引誘幼女與自己和他人發生性關係,情節嚴重,涉嫌刑事犯罪。

謝建軍上述行為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引誘幼女與他人發生性關係涉嫌刑事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邵陽市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邵陽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謝建軍開除黨籍處分,並建議省郵政管理局對其作出行政開除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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