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謝冠生(1897—1971)名壽昌,浙江嵊縣人。
經歷
畢業於上海震旦大學,巴黎大學法學博士。曾任商務印書館《辭源》與《中國地名大辭典》編輯,先後執教於震旦大學、復旦大學、中國公學及法政大學。1926年出任武漢國民政府外交部秘書,旋即任職於南京政府外交部,兼任中央大學法律系主任及法學院代理院長曾任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及主席團主席。1915-1922年任上海商務印書館編輯,1926年任國民政府外交部秘書,中國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中國國民黨中央風紀股長會委員,1927年任國民政府外交部條約委員會委員,1927-1929年任外交部條約委員會簡任秘書,1929年9月國立中央大學《半日刊》創刊,謝冠生、徐悲鴻等為編委會委員。1930年4月年任司法院秘書長,1937年8月任司法行政部部長,1948年—1948年任行政院政務委員,1948年—1949年任司法院秘書長,1950年—1958年任“司法院”副院長,1971年病逝台北,著有《戰時司法紀要》、《法理學大綱》、《羅馬法大綱》,《中國法制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