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葛亮論賞罰

《諸葛亮論賞罰》是一篇文言文章,選自《諸葛亮集》。

原文

賞罰之政,謂賞善罰惡也。賞以興功,罰以禁奸,賞不可不平,罰不可不均。賞賜知其所施,則勇士知其所死;刑罰知其所加,則邪惡知其所畏。故賞不可虛施,罰不可妄加,賞虛施則勞臣怨,罰妄加則直士恨。

注釋

政:政策;

謂:說的是 。

以:用來。

興功:鼓勵立功。

禁奸:杜絕奸邪的行為。

平:公平。

均:同等。

賞賜知其所施: 通過賞賜使他們知道所以要給予好處的原因。

邪惡: 做壞事的人。

妄加:胡亂地加在人的身上。

勞臣:有功勞的人。

直士:正直的人。直:正直。

譯文

獎賞和懲罰的政策,說的是獎勵善的懲罰惡的。獎勵用來鼓勵立功,懲罰用來杜絕奸邪的行為。獎勵不能不公平,懲罰也不能不同等。通過賞賜使他們知道所以要給予好處的原因,那么勇士就會為了正義奮不顧身;通過懲罰使他們知道所要被懲罰的原因,那么做壞事的人就知道有所畏懼了。所以獎勵不能無根據地實施,懲罰不能隨便地亂用,如果沒有根據的獎勵,有功勞的人就有怨言,隨便地懲罰,那么正直的人就會忌恨。

目的

思想控制,加強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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