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論道德與立法的原則》是19世紀英國哲學家、倫理學家傑里米·邊沁的倫理學代表作。該書於1789年第一次發行。全書共分17章。作者在書中提出凡能求得快樂的就是善,反之就是惡,求善避惡就是道德。這是所謂的“功利原理”。評價人們行為的善惡,必須考察、計算苦樂的數量大小、時間長短、確切程度、遠近後果和能否增長等因素。只有那些大量的、長時間的、確切的、較近的和能增長的快樂,才是最大的幸福。這就是所謂“最大幸福原理”。該書為資產階級功利主義倫理思想奠定了理論基礎,出版後影響很大,作者也因此而負盛名。
目錄
序言
第一章 功利原則
第二章 反功利原則
第三章 痛苦和快樂的四種約束力即四種來源
第四章 諸多苦樂之值及其估量
第五章 快樂與痛苦的類型
第六章 影響敏感性的狀況
第七章 人的一般行為
第八章 意圖
第九章 意識
第十章 動機
第十一章 人的一般性格
第十二章 關於有害行為的結果
第十三章 不宜於刑罰的情況
第十四章 罰與罪的均衡
第十五章 懲罰應有的特性
第十六章 罪過的分類
第十七章 法學之刑法分支的範圍
譯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