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論憲法修改程式》初步提出了憲法修改程式的理論框架與方法論,拓展了憲法修改理論命題,在一定程度上挖掘了修改憲法實踐背後的理論內涵,這對完善我國的憲法修改程式具有一定的理論與實踐價值。本次修訂的最重要部分,便是對我國憲法修改程式歷史沿革的敘述。
當然,《論憲法修改程式》仍有進一步思考和完善的地方,例如憲法修改程式與憲法穩定性之間的關係問題,事關憲法修改程式的基本功能,當有所論述。《論憲法修改程式》對此雖有所提及,但沒有展開充分的論證。另外,《論憲法修改程式》在資料的選擇上依然以美國憲法為主,對其他國家憲法修改程式的實踐關注不夠。即便就我國憲法修改而言,雖然論文補充了新中國成立後憲法修改程式演變的歷史,但對我國憲政體制下修改程式應具有的歷史正當性與合法性等問題的闡述依然不夠充分。這些都有待於作者進一步的研究。
作者簡介
杜強強,男,1972年生,甘肅秦安人。1989年考入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1999年考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分別於2002年、2005年獲得法學碩士和法學博士學位。現執教於首都師範大學政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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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導論
一、概念的界定——何謂“憲法的修改”
二、憲法修改程式的意義
三、國內外研究現狀
四、本書的研究主題和結構安排
五、研究的方法
六、資料的運用
第一章 憲法修改程式的起源
一、作為“高級法”的成文憲法
(一)成文憲法的思想淵源
(二)成文憲法觀念之基本內涵——憲法至上而非議會至上
(三)成文憲法的湧現
二、作為“試驗”的憲法
(一)人類認識能力的局限性
(二)各州憲法之草創:美國人最初的憲法試驗
(三)作為試驗的美國聯邦憲法
三、人民主權理論
(一)從英國議會的主權到殖民地議會的主權
(二)從殖民地議會主權到人民主權
(三)人民的“Convention”
四、憲法修改程式的出現
(一)憲法修改程式條款的出現
(二)美國聯邦憲法修改程式的誕生
本章小結
第二章 憲法修改程式的基本類型
一、各國憲法修改程式之發展變遷
(一)加拿大
(二)瑞士
(三)法國
(四)日本
(五)印度
(六)澳大利亞
(七)憲法修改程式與政治體制之密切關聯
二、對各國憲法修改程式的類型化分析
(一)類型化的標準問題
(二)分散型憲法修改程式
(三)統一型憲法修改程式
本章小結
第三章 憲法修改程式的效力
一、關於修憲程式排他性問題的不同實踐
(一)美國各州憲法規定的修改程式
(二)宣稱憲法修改程式並不具有排他性的著名判例
(三)主張憲法修改程式排他性的著名判例
二、美國關於憲法修改程式排他性問題的理論論爭
(一)艾瑪爾的論斷
(二)莫納根的反駁
……
第四章 憲法修改程式與司法審查
第五章 我國憲法修改程式的歷史變遷
第六章 憲法修改程式之發展趨勢
結語
索引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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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健全的法律制度是現代社會文明的基石”,這一論斷不僅已為人類社會的歷史發展所證明,而且也越來越成為人們的共識。在人類歷史上,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體制,依靠法治而促進社會發展、推動文明進步的例證,可以說俯拾即是。而翻開古今中外東西各民族的歷史,完全摒棄法律制度而能夠保持國家昌隆、社會繁榮進步的例子,卻是絕難尋覓。蓋因在擺脫了原始和蒙昧以後,人類社會開始以一種“重力加速度”飛速發展,人的心智日漸開放,人們的利益和追求也日益多元化。面對日益紛紜複雜的社會,“秩序”的建立和維持就成為一種必然的結果。而在建立和維持一定秩序的各種可選擇方案(暴力的、倫理的、宗教的和制度的)中,制定一套法律制度,並以國家的名義予以實施、推行,無疑是一種最為簡潔明快、也是最為有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