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狙(寓言中的姓氏)氏子不得父術,而得雞之性焉。其畜養者冠距不舉,毛羽不彰,兀然若無飲啄意,洎見敵,則他雞之雄也;伺晨,則他雞之先也,故謂之天雞。 狙氏死,傳其術於子焉。且反先人之道,非毛羽彩錯,嘴距銛利者,不與其棲,無復向時伺晨之儔(同輩)、見敵之勇,峨冠高步,飲啄而已。吁!道之壞矣有是夫!
譯文
一位姓狙的沒有得到父輩的技藝,但掌握了雞的習性。他養的雞雞冠和雞爪都不很突出,羽毛也不很光鮮,木訥得仿佛連吃喝都很不經意,等到見到敵人,就成了群雞之雄了;早晨報曉,(也)是比其它雞要先,所以稱之為天雞。(這個)姓狙的死後,他的技藝傳給了他的兒子。(而他兒子)卻反其道而行之,不是羽毛色彩艷麗紛呈,嘴和雞爪鋒利的雞,不給收養的,(他養的雞)不再象原來(他父親的雞)報曉比其他雞早、遇見敵人勇猛無敵,(不過是)高聳的雞冠氣派的步伐,能吃能喝而已。唉!培育(選材)之道被敗壞成這個樣子啊!
說天雞的諷刺意義
說天雞》一文先談狙氏父子養雞之事。說父親養的雞見敵則勇,伺晨則鳴,因此被稱作“天雞”。而父死後,兒子卻不得其父養雞之術,“反先人之道,非毛羽彩錯、嘴距銛利者不與其棲,無復向時伺晨之儔,見敵之勇,峨冠高步,飲啄而已。吁,道之壞也,有是夫!”此文僅寥寥數筆,便勾勒出了作者眼中的所謂“天雞”那種徒有其表,而實為行屍走肉的形象。而作者“說天雞”的目的當然是藉以諷刺那些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官僚士大夫。其文章真可謂言辭簡約而寓意深刻,使人讀之難忘。
作者
羅隱(833—909),字昭諫,新登(今浙江新登)人。鹹通元年至京師,應進士試,歷七年不第。鹹通八年乃自編所作為《讒書》,益為統治階級所憎惡,所以羅袞贈詩說:“讒書雖勝一句休”。黃巢起義後,避亂歸鄉。晚年依吳越王錢戮,任錢塘令、諫議大夫等職。羅隱的諷刺散文的成就比他的詩要高。收在《讒書》里的諷刺小品又都是他的“憤懣不平之言,不遇於當世而無所以泄其怒之所作”(方回《讒書》跋)。羅隱自己也認為是“所以警當世而戒將來”的(《讒書》重序)。如《英雄之言》:物之所以有韜晦者,防乎盜也 。故人亦然。夫盜,亦人也:冠履焉,衣服焉。其所以異者,退讓之心,貞廉之節,不恆其性耳。視玉帛而取者,則曰牽於寒飢;視國家而取者,則曰救彼塗炭。牽於寒飢者無得而言矣。救彼塗炭者,則宜以百姓心為心。而西劉則曰:“居宜如是。”楚籍則曰:“可取而代。”噫!彼未必無退讓之心,貞廉之節;蓋以視其靡曼驕崇,然後生其謀耳。當英雄者猶若是,況常人乎?是以峻宇逸游不為人所窺者鮮矣! 通過劉邦、項羽的兩句所謂“英雄之言”,深刻地揭露了那些以救民塗炭的“英雄”自命的帝王的強盜本質。最後更向最高統治者提出了警告。類似這樣的光輝思想在羅隱的雜文中是不時流露的。《說天雞》、《漢武山呼》、《三閭大夫意》、《敘二狂生》、《梅先生碑》等篇,也都是嘻笑怒罵,涉筆成趣,顯示了他對現實的強烈批判精神和傑出的諷刺藝術才能。羅隱也頗有詩名,有一些警快通俗的詩句流傳人口。如“時來天地皆同力,運去英雄不自由。”(《籌筆驛》)就是一例。又如諷刺小詩《雪》:盡道豐年瑞,豐年事若何?長安有貧者,為瑞不宜多!瑞雪兆豐年,但對貧苦的人民說來,卻成了災難。他的詠史詩《西施》一首也寫得比較好:家國興亡自有時,吳人何苦怨西施。西施若解傾吳國,越國亡來又是誰?第一句多少有一些宿命論的意味,但他反對把吳王夫差的亡國歸罪於西施,的確是對傳統成見的有力翻案。魯迅在《小品文的危機》一文中對晚唐小品文在唐代文學史上的地位有非常精闢的見解。他說:“唐末詩風衰落,而小品放了光輝。但羅隱的《讒書》,幾乎全部是抗爭和憤激之談;皮日休和陸龜蒙,自以為隱士,別人也稱之為隱士,而看他們在《皮子文藪》和《笠澤叢書》中的小品文,並沒有忘記天下,正是一榻糊塗的泥塘里的光彩和鋒芒。” 作為我個人,最喜歡的是他的《贈妓雲英》。《唐才子傳》中有一段故事,原文如下:隱初貧來赴舉,過鍾陵,見營妓雲英有才思。後一紀,下第過之。英曰:“羅秀才尚未脫白“隱贈詩云:“鍾陵醉別十餘春,重見雲英掌上身。我未成名英未嫁,可能俱是不如人。” 羅隱才高,雲英色藝兼美,如何是不如人呢?只是社會沒有給他們機會吧?每次讀此詩都會感動,可能是我的遭遇與他們也相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