誡勵宗室詔

《誡勵宗室詔》是唐代李隆基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誡勵宗室詔

朕奉天明命,虔受睿圖,而皇室子弟,未能稱職。堂侄餘慶、承煦、紹宗、行淹、祚洽,再從弟璲、志謙等,不能謹身奉法,而乃輕侮國章,擯斥邊隅,未為塞責。朕憫其愚昧,屈法申恩,並追赴京,令於國子監安置讀書。如悔過自新,克復先訓,所司條奏,當議其官。皇宗親更有左貶嶺南邊遠州,非惡逆緣坐等色,亦宜準此。其有見任別駕,年齒尚幼,未堪理百姓者,宜委中書門下及新興郡王晉李思訓等簡擇追赴京,其祿俸一事已上,並委本州勾當,每季附送入京給付。其餘慶等本州祿亦準此。宗親中有才行灼然為眾推挹者,按察使具名以聞,朕當擢以不次。自今後有犯贓私違禮經者,準法科處,刑茲無舍。庶敦睦之情,必聞於九族,自家刑國,允洽於群心。宜各勉勵,以識朕意。

作者簡介

李隆基(685年—762年),又稱唐明皇。即位前,他曾與太平公主發動宮廷政變殺韋後,擁其父睿宗即位,被立為太子。712年,他受禪即位,改元為“開元”。即位之初,他勵精圖治,任用姚崇、宋璟等為相,鼓勵生產,發展經濟,革除弊害,史稱“開元之治”。晚年因驕奢淫逸,又重用李林甫、高力士和安祿山等人把持朝政,引發了“安史之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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