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文學分科教學

語言文學分科教學是中國語文教學的一次改革嘗試。1956—1958 年在全國中國小實行。1953 年 4 月,教育部向中共中央匯報工作,關於語文教學,中央指示組織專門委員會研究解決。12 月,語文委員會向中央提出《改進中國小語文教學的報告》。報告提出的主要措施是語言和文學分科教學,認為語言是一門科學, 文學是一種藝術,兩者性質不同,教學體系、教學任務和方法也不同,應按各自特點,分科教學。

語言科教給學生語言的基本規律,對學生進行嚴格的套用語言的訓練;文學科要有計畫地選讀作品,教給學生文學理論和文學史的基本知識,培養欣賞能力,發揮文學對陶冶品德情操和形成正確世界觀的作用。1954年經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批准,教育部責成人民教育出版社擬訂分科教學的教學大綱,編輯相應的課本和教學參考書;同時指定試教區和試教點。1956年教育部通知全國中國小從秋季開始實行。1958年這項改革停止,仍合為語文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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