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史原理

為新語法學派理論觀點的代表作。 他的主要著作《語言史原理》(1880)曾產生廣泛的影響。 他認為語音變化有規律,並指出類比在語言演變中的作用。

概述

語言學著作。德國保羅著。1880年出版。除緒論外,分二十三章。論述語言學理論的許多基本問題。強調歷史主義原則,提出語言學是一門歷史科學。從心理主義的角度解釋一切語言現象及其發展,認為語言是個人心理活動的結果,世上有多少人,便有多少種個別的語言;共同語不過是一種抽象物,一種理想化的範式。對語音變化、詞義變化和語法變化作了充分的論述。提出一些形態演變新類型,如簡化和再分化;除屈折變化外,承認還有其他表達語法意義的手段,如詞序、輔助詞、重音、語調等。強調語音變化的規律性和類比的作用。為新語法學派理論觀點的代表作。

作者簡介

1846年8月7日生於薩爾布呂肯,1921年12月29日卒於慕尼黑。1874年任弗賴堡大學教授,1893~1913年任慕尼黑大學教授。保羅與K.布魯格曼、H.奧斯特霍夫等都屬於新語法學派,致力於語言史和日耳曼語言的研究。
他的主要著作《語言史原理》(1880)曾產生廣泛的影響。他認為語音變化有規律,並指出類比在語言演變中的作用。在他之前,歷史比較語言學家側重詞法,保羅則除詞法外還講句法。對於詞義的歷史演變,他主要講詞義擴大和詞義廢棄兩方面的問題。L·布龍菲爾德認為,保羅的缺點在於只指出詞的廢棄是由於使用頻率低,而沒有注意使用頻率低是因為這個詞所指的事物在實際生活中的重要性減少了。在日耳曼語研究方面,著有《德語詞典》(1897)和5卷本《德語語法》(1916~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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