誅鋤異己 拼音zhūchúyìjǐ 解釋誅:殺;鋤:剷除。指消滅和清除在政治上反對自己或與自己意見不合的人。 出處《梁書·止足·陶季直傳》:“齊武帝崩,明帝作相,誅鋤異己,季直不能阿意,明帝頗忌之,乃出為輔國長史、北海太守。” 示例而鎮壓人民的反對,竟不惜採用最卑劣無恥的手段來~。(郭沫若《悼聞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