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安全師考試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註冊安全工程師是指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並經註冊的專業技術人員。
  註冊安全工程師英文譯稱 Certified Safety Engineer。生產經營單位中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工作等崗位及為安全生產提供技術服務的中介機構,必須配備一定數量的註冊安全工程師。
課程設定:1、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2、安全生產管理知識;3、安全生產技術;4、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頒證單位: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局、人事部
考試時間:
每年9月左右
部分科目免試條件:
凡符合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且在2002年9月3日之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從事安全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每2年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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