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森[明代山東巡撫]

許森(1380-1424年),字茂嚴,號璋玠,行萬一,宣州區狸橋鎮戴村岡人,系三寶里許氏十世孫。

少年經歷

許森曾祖許佇,祖父許訐、父許景均贈封御使大夫。許森生於書香世家,少穎異,才氣雋秀,十六七歲時到宣城郡府就學,登疊嶂樓眺望,吟嘯自得,恰逢郡守至,時正重陽前三日,許森出口成章:“橙未黃時桔未香,預先落帽慶重陽。誰知疊嶂樓高處,凜凜風霜不可當。”眾稱奇,謂森天才,前程未可量。

為官清廉

許森二十三歲在應天鄉試中舉,明永樂二年中進士,任四川順慶府南充縣知縣。南充多豪強,往往借征解皇木欺壓百姓,恣意奪取。許森攜弟許淼赴任,下車廉知其狀,誓言“去糧莠,植嘉禾”,遂革除弊政,權柄長短,豪強一有侵害民政之舉,則嚴加懲處,不使其乘間得持。許森事必躬親,興利除害,但有便益於民,即使忤拂上官意志,亦在所不顧。政睱尤勤課士,文教日興。在任數年,民窮政廢的局面有所改觀。縣尉對革除弊政從中作梗,虛與委蛇,許森責之。縣尉懷恨在心,在上司面前說壞話,對其誣毀。當道嗔怪許森憨直。縣尉糾集一夥人慾對許森進行吏議,許森即拂衣起,憤而抗聲:“吾去也乎哉,吾中怨於尉,幸無得過於士民。士民安,吾何患焉?”遂解任就行。一時遮道攀留,哭聲震天,地鄉城郡建生祠,思念不忘許森惠民業績。許森解官之後,當道上報朝廷,吏部尤持公道,查明事實真相後,上治行並敘許森解皇木有功,奉欽取擢官御史,巡按山東。許森以親老為由辭官。

許森於明永樂七年(1409年)解皇木到京,上解有餘,即聽從弟進言,會同宣城籍士大夫買下剩餘材,在燕京修築了宣城公館,使宣旅京之人甚得便利。

辭官歸居

許森辭官歸居故里,宗親規勸復官侍御史,他厭惡官場險惡,正直之人受排擠,“王孫作彈打”,決志不赴,遂怡樂南漪落雁,雲山仙洞,足跡不入城市。晚年困苦艱難,所作“貧富歌”語言直朴,含義深刻.既是個人境遇的生動反映,也是當時社會貧富懸差的真實寫照。

明永樂十九年(1421年)三月初三日,明成祖朱棣頒《敕命》安撫許森:“爾巡按山東許森,文運初開,南國直道,名著西川,屈而後伸……今特賜爾並爾妻邵氏,並加授五品服”。許森受詔後,於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八月十五歿,享年四十五歲,葬澗灣。

人物評價

許森的人品、文風望重大江南北,名噪宣州內外。通議大夫,南京禮部右侍郎朱之藩曾寫道:“三寶里侍御公森,登永樂甲申進士,宣城之甲弟,實自公始焉。令南京隨欽取山東御史,風采桓桓,而三寶之許遂重。”清代康熙年間施閏章贊他:“始掇高科開文學,而宛水人文彬彬鬱郁,而興起後學如是乎。聞之源深者流遠,本固者髮長。故洋海不以閭尾竭澤,豫章不以迅風委地也。”

許森為官清廉,謝世後家業日衰,後世為求生計,將舊房料賣於徽州陳氏。至其四世孫許潪,倍其價復從陳氏處買回,用以建造三寶里許氏祠堂。明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落成,宣城邑侯尹柱南書匾曰“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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