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家栻

民國3年(1914)畢業於北京高等法律學堂。 民國23年任福建高等法院廈門分院院長時,因追隨胡漢民,同情蔡延 鍇在福建建立的人民政府,被國民黨所忌而去職。

許家栻(1892—1955),字伯龍,號樗翁,許承堯長子。歙縣人。民國3年(1914)畢業於北京高等法律學堂。歷任成都高等法院審判廳、安慶地方法院、上海會審么廳推事,蘭州、宜昌地方法院院長,山縣知事,上海特區地方法院刑庭庭長兼上海持志大學和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等職。民國23年任福建高等法院廈門分院院長時,因追隨胡漢民,同情蔡延 鍇在福建建立的人民政府,被國民黨所忌而去職。民國25年在滬任律師,後出任歙縣旅滬同鄉會會長,關心鄉梓福利事業,多次為賑濟旱災籌募麵粉,為同鄉調解糾紛,養生 送死等不遺餘力。收集不少書畫精晶,一部分併入其父檀乾書藏,建國後悉歸國有。曾與圍棋名流顧水如、魏海鴻、過惕生等人組成“丁丁棋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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