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初年,復甲乙二科之制。本初元年(146),歲滿課試,無甲乙科之分,以高等五人補郎中,次五人補太子舍人。其後屢有變更。桓帝永壽二年(156),改革課試之法,採用“兩歲一試”,廢止錄取名額限制,以通經的多少,定等第高下,並據此分別授官。
漢代太學內部的考試形式,“策”是指主考官所出的題目;“射”是以射箭的過程來形象描寫學生對試題的理解和回答過程;“科”是主考用以評定學生成績的等級標記。學生根據考試所取得的等級作為受官的標準。《漢書·儒林傳贊》:“自武帝立五經博士,開弟子員,設科射策,勸以官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