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語能力的發展階段

其發展一般經歷以下幾個階段:①音位聽覺的發展和用本國語言的音位發音的技能的形成,從嬰(1歲開始)幼兒到少年期以前,言語發展進得最迅速。②掌握辭彙和句法規則。從2歲開始,會運用少量的詞,大約三歲左右,開始積極地掌握句法,6、7歲時能掌握口頭言語中的辭彙和句法規則。入學後,逐步掌握書面言語,並在此基礎上改造和進一步發展了口頭言語。③掌握語言的語義學,到少年和青年期,由於情感、個性和世界觀的逐漸形成,言語中的詞、句已滲透了個人的意義。一般認為,嬰幼兒期是言語習得的敏感期,超過了9-12歲,第一語言就很難習得。第二語言和外語是在兒童習得第一語言以後才開始學習的,超過13歲,學習起來比較困難。書面言語的發展一般都晚於口頭言語。但書面言語的掌握和書面言語能力的發展,又會促進口頭言語能力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