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戰爭時期南方游擊隊
正文
1946年6月國民黨發動全面內戰後,陸續將其大批軍隊調往內戰前線,長江以南各省僅有少量正規軍和地方保全團駐防。在國民黨統治區堅持鬥爭的中共地方黨組織,遵照中共中央的指示,自1946年底先後在蘇南、皖南、蘇浙皖邊、浙東、浙南、浙西、閩浙贛邊、福建、廣東以及桂滇邊、滇南等地民眾基礎較好和國民黨統治力量薄弱的農村山區,放手發動民眾,開展抗丁、抗糧、抗稅鬥爭,建立武裝,恢復和發展游擊戰爭,逐步建立游擊根據地。南方各省游擊戰爭的廣泛展開,嚴重地威脅著國民黨統治的後方,迫使國民黨不得不調集一部分正規軍協同各地的保全部隊、地主武裝,對游擊隊實行“圍剿”。在長期艱苦的反“圍剿”鬥爭中,游擊隊運用靈活的戰略戰術,依靠廣大人民民眾的支援,不斷地消滅國民黨軍地方保全團隊和地主武裝,摧毀國民黨的基層政權,並在鬥爭中不斷壯大自己的力量,鞏固與擴大游擊根據地,建立了各級基層政權。其中,在中共華東局領導下的浙東、蘇南、皖南、閩浙贛和蘇浙皖邊等地區的游擊隊,自1946年恢復武裝鬥爭以來,至1948年冬已發展到7000餘人,活動範圍達40多個縣和區。中共中央軍委直接領導的、長期堅持在海南島鬥爭的瓊崖游擊隊,至1948年已達7200餘人,活動範圍包括海南島16個縣,占全島面積的87%和全島人數的58%。在中共南方局領導下的廣東省游擊隊發展尤為迅猛,到1947年底,發展至1.7萬人,並在閩粵贛邊、粵贛湘邊、粵桂湘邊、粵中、粵桂邊建立了比較鞏固的游擊根據地。至1948年冬,南方各省的游擊隊已發展到4萬人以上。
1949年 1月,為適應人民解放戰爭勝利發展的需要,戰鬥在閩粵贛邊、粵贛湘邊、桂滇黔邊、閩浙贛邊四支較大的游擊隊遵照中共中央軍委命令,分別整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閩粵贛邊縱隊(司令員劉永生,政治委員魏金水)、粵贛湘邊縱隊(司令員兼政治委員尹林平)、桂滇黔邊縱隊(司令員莊田,政治委員周楠)、閩浙贛邊縱隊(司令員兼政治委員曾鏡冰)。同年4~8月又將活動在浙東地區、 粵桂邊地區的3支游擊隊分別整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浙東第二游擊縱隊(司令員馬青,政治委員張瑞昌)、粵中區縱隊(司令員吳有恆,政治委員馮欣)、粵桂邊縱隊(司令員兼政治委員梁廣)。連同以馮白駒為司令員兼政治委員的瓊崖縱隊,共有8支較大的游擊部隊,活動在長江以南的廣大地區,使南方各省的人民游擊戰爭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是年4月,人民解放軍橫渡長江,向江南各省展開大進軍,南方各游擊隊趁國民黨動搖混亂之機,紛紛出擊,消滅了大批國民黨軍和地方保全團隊,解放了廣大農村和許多城鎮,有力地配合了人民解放軍主力的作戰。其中廣東省的游擊隊到1949年9月,已經解放了該省1/3以上土地和40%的人口。隨著解放戰爭在全國的勝利,南方游擊隊同南下的人民解放軍各路野戰軍勝利會師後,又在各野戰軍的直接指揮下,主動配合野戰軍部隊追殲殘敵,組織人民民眾支援前線,協助進行接管城市和建立人民民主政權。南方游擊隊,在極端艱難困苦的情況下和頻繁的戰鬥中,從解放戰爭開始時的1000餘人,到1949年秋發展到11萬餘人,為中國人民的解放事業作出了重大貢獻。全國解放後,南方各游擊隊分別整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各省軍區的武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