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點一:所屬板塊 黃金概念板塊,貴金屬板塊,新疆板塊,次新股板塊。
要點二:經營範圍 許可經營項目:黃金、鉻礦石、鐵礦採選;普通貨物運輸。一般經營項目:黃金、冶煉、深加工;黃金產品、鉻礦石、鐵礦石、水泥銷售;鐵合金、耐火材料生產與銷售。
要點三:主營業務-黃金採選及冶煉 公司主營業務為黃金採選及冶煉,同時從事鐵礦採選以及鉻礦石的開採。公司主要產品包括黃金、鐵精粉及鉻礦石,其中黃金是公司最主要的產品和最主要收入來源,近三年及一期占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一直在90%以上。
要點四:行業背景 為避免低水平、重複建設,國家政策支持黃金行業實行規模化開採,實現“大礦大開”,鼓勵行業整合併購,以提高產業集中度。與此同時,國際金價近年來總體保持高位運行,黃金行業發展迅速,為黃金行業企業整合提供了動力。在此市場環境和政策背景下,國內主要黃金工業企業紛紛加快了發展步伐,通過規模化生產降低成本,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實現了資源利用水平、產量規模、經濟效益同步增長。2012 年,我國前十大黃金企業集團共生產成品金 198.1 噸,占全國總產量的比重為 49.14%。大型黃金企業主導我國黃金工業發展的格局已初步形成。
要點五:資源整合的地域優勢 公司位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下屬三家從事黃金採選及粗煉的子公司分別位於託里縣、伊寧縣以及哈密市,下屬主要礦山及探礦權橫貫我國重要的成礦帶—天山成礦帶。新疆地域廣袤,黃金礦產資源豐富,且資源潛力巨大。根據《中國黃金年鑑(2013) 》數據,2012 年新疆新增金礦查明資源儲量 134.79 噸,位列全國各省區第三位。同時新疆毗鄰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等中亞諸國,上述國家境內亦擁有較為豐富的黃金礦產資源。公司所處的地理位置有利於後續通過資源勘查、資產併購等方式充分發掘鄰近地區礦產資源,增大自身資源儲量,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
要點六:完整產業鏈優勢 目前公司業務流程覆蓋了包括黃金生產的採選及冶煉的完整產業鏈。公司擁有自己的獨立礦山, 所擁有的礦產資源為公司後續的冶煉提供較為穩定的原料供應。 上述完整的產業鏈為公司持續盈利和減少盈利波動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同時,通過產業鏈的協同效應,公司在金屬回收率、單位生產原材料消耗及綜合成本等方面也具有一定優勢。
要點七:募資投向-伊犁公司阿希金礦複雜金精礦綜合開發利用項目 為增強對高砷高硫等類型金精礦的處理能力,提高黃金的產能與產量,公司擬實施伊犁公司阿希金礦複雜金精礦綜合開發利用項目。項目建成達產後,公司每年將新增高砷高硫金精礦與氧化礦處理能力 13.20 萬噸。本項目預計總投資 76,889.54 萬元,項目達產後年均新增銷售收入134,736.27萬元,年均新增淨利潤 15,732.34 萬元,稅後內部收益率為 22.79%,稅後投資回收期為 5.96 年,具有較強的盈利能力。
要點八:募資投向-資源勘查項目 為確保公司的可持續發展能力,探求和尋找新的資源儲量勢在必行。本項目總投資為 44,000.00 萬元。本項目預期探獲(122b)+(332)+(333)+(334)金金屬量 29.42 噸。
要點九:募資投向-哈圖公司480噸/日選礦技改項目 為做大做強主營業務,擴大黃金產品產能,公司擬實施哈圖公司480噸/日選礦技改項目。項目建成達產後,公司將新增選礦能力 15.84 萬噸/年。本項目預計總投資 5,067.49 萬元。本項目建設期為 1 年。項目達產後年新增銷售收入 10,958.21 萬元,年新增淨利潤 543.27 萬元,稅後內部收益率為 14.31%,稅後投資回收期為 7.6 年,具有較強的盈利能力。
要點十:募資投向-哈圖公司深部採礦項目 為做大作強主營業務,擴大黃金產品產能,公司擬實施哈圖公司深部採礦項目。項目建成達產後,公司將新增採礦能力 12 萬噸/年。本項目預計總投資 14,064 萬元。項目達產後年新增銷售收入6,825.88萬元,年新增淨利潤2,372.62萬元, 稅後內部收益率為16.08%,稅後投資回收期為 8.9 年,具有較強的盈利能力。
要點十一:股利分配 公司可以採取現金、股票或者二者相結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潤分配應重視對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利潤分配政策應當保持連續性和穩定性,在公司盈利、現金流滿足公司正常經營和長期發展的前提下,公司將實施積極的現金股利分配辦法。公司若無重大資金支出安排,公司每年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應不少於當年合併報表口徑下實現的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可供分配利潤的百分之三十。且公司任何連續三個會計年度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該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 30%。
要點十二:自願鎖定股份 公司控股股東新疆有色承諾: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個月內, 新疆有色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部分股份。公司股東綿陽基金、睃馳投資、陝西鴻浩、中博置業、諾爾特礦業、湖南力恆承諾: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個月內, 其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部分股份。
要點十三:穩定股價預案 啟動條件:公司股票上市後三年內,當連續 20 個交易日收盤價均低於最近一期經審計每股淨資產時 (第 20 個交易日構成 “觸發穩定股價措施日”) ,公司應當在 3 個交易日內召開董事會討論穩定股價方案,並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穩定股價的具體措施包括:控股股東增持、公司回購、董事(獨立董事除外) 、高級管理人員增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