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西平縣委西平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西平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西發〔2010〕3號,設立西平縣水利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規格為正科級。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合理配置,保障城鄉供水安全,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加強防汛抗旱工作,減輕水旱災害損失。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全縣水利戰
略規劃。負責各項水利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實施、監督檢查。組織編制全縣河流、水庫、蓄(滯)洪區的防洪規劃和區域綜合規劃。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國家及省市縣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按規定的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實施全縣水資源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縣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和水能資源的調查工作,負責重要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以及水資源費徵收使用制度。指導水利行業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擬定全縣水資源保護規劃、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建議,監測河流水庫的水質水量。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指導水文工作。發布全縣水資源公報。
(四)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縣防汛抗旱工作,對河流、水庫、蓄(滯)洪區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編制全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城市防洪工作。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全縣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組織、管理、監督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編制、審查、申報全縣中小型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
(七)開展全縣水利科技教育,指導全縣水利隊伍建設。組織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
(八)負責全縣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河道、水庫、蓄(滯)洪區、灘地的治理和開發。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鄉鎮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
(九)負責防治水土流失。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指導全縣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
(十一)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指導全縣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仲裁併處理水事糾紛。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大壩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二)組織實施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指導監督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的實施,承擔水利統計工作。
(十三)負責移民工作。貫徹實施水利水電移民法律、法規和政策,編制移民規劃、計畫;組織指導移民搬遷、安置和後期生產扶持工作;管理和監督移民資金的使用。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