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概況
沈家輝 局 長左玉庭 副局長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政府有關科技、地震、氣象方面的方針和政策、法規、規劃;制定符合本區實際情況的具體規定、辦法和實施細則。貫徹區“科教興區”和“可持續發展”戰略,圍繞建設自主創新城市工作目標,謀劃區域科技經濟的共同發展。(二)組織制定本區的科技、地震、氣象發展規劃和計畫(攻關計畫、星火計畫、火炬計畫、軟科學研究計畫、重大科技成果推廣計畫、新產品試製鑑定計畫等)。負責本局管理的套用技術研發資金和科技貸款的分配及管理;負責全區技術創新基金的管理、協調、分配等;協調有關部門綜合運用財政、信貸、稅收等經濟手段,促進科技事業的發展。歸口管理全區軟科學研究和科技信息工作;指導科技第三產業的發展,負責區科技局管理範圍內的科技統計工作。
(三)組織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推廣,針對工農業發展的重點、難點和薄弱環節做好技術開發工作。
(四)協同有關部門制定有關科技人員的政策、規定和辦法,參與指導全區科技管理幹部培訓工作。
(五)組織指導技術專利的申請、孵化工作。
(六)組織指導科技情報、專利、技術市場、科技器材、技術諮詢等服務工作。
(七)制定並組織實施科學技術知識的宣傳、普及和運用方案。
(八)指導、協調全區科技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推動農村和企業的科技進步。
(九)組織管理高新技術及其產業的發展、申報工作。著力促進信息產業的高端技術發展,積極培育信息產業的集群化和名牌、龍頭企業。
(十)抓好地震、氣象宣傳、普及、和運用工作。
(十一)負責本部門、本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防和處置本部門、本系統的突發公共事件。
(十二)負責本部門、本系統信訪穩定、安全、計畫生育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