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地方稅務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西安市地方稅務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組建於1997年12月,人員編制111人,負責西安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滻灞生態區區域內地方稅徵收管理工作。

機構簡介

西安市地方稅務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組建於1997年12月,人員編制111人,負責西安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滻灞生態區區域內地方稅徵收管理工作。現有幹部職工95人,平均年齡35.8歲。在現有人員中,研究生學歷占12.63%,本科學歷占70.53%,大專學歷占15.79%。現有黨員60名,團員18名。分局編有辦公室、政治工作科、稅收政策徵收管理科、計畫財務科、基金科、辦稅服務廳、管理一、二、三、四、五科。

機構設定

1. 辦公室
主要職責:
1)負責局機關及基層科所政務、事務運行的巨觀管理與微觀協調;
2)負責本單位地方稅務工作會議等綜合性會議的文字材料修改、綜合和會議組織工作;
3)負責文秘與公文管理、辦公自動化、重要檔案的起草、新聞發布、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安全保衛和接待工作;
4)負責局領導的秘書工作,包括: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的組織和記錄,起草會議紀要;
5)負責督查督辦工作,包括:上級政府重要檔案和重要會議精神,上級稅務機關有關指示、決定、決議,本機關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決定及黨委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確定的重要事項,上級和本機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和交辦事項的辦理等;
6)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7)負責本單位行政經費管理、資產管理、車輛管理以及政府採購工作;
8)負責幹部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公積金的扣繳工作;
9)負責稅收宣傳工作;
10)負責報刊雜誌的征訂、發行工作;
11)負責全局計畫生育工作;
12)負責全局基建工作,負責房屋維修、後勤管理等物業管理工作;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辦公室編制4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2.政治工作科
主要職責:
1)負責本局機構編制的具體落實工作;
2)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所管幹部的考察、培養、選拔、任免、調配、考核及勞動工資等人事管理工作;
3)負責公務員考核、獎勵、懲誡、辭職、辭退工作;
4)負責系統崗位目標管理工作與本局人事信息、檔案管理及各種報表工作;
5)負責全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文明創建活動,組織開展思想理論教育和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並進行檢查、指導、總結和評估;
6)負責全局先進典型的總結、宣傳、表彰工作;
7)負責組織規劃基層科、所建設;
8)負責本局離退休老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
9)制定在職幹部學歷教育、繼續教育工作的規劃與實施;
10)按照黨組織的隸屬關係,負責本局黨的工作,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和監督,負責黨費收繳及黨員組織發展工作;
11)負責組織領導工會、婦聯、共青團等,依照各自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12)牽頭組織協調社會公益活動;
該科同時還承擔監察科工作職責。即:
13)監督檢查本單位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
14)負責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定的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有關規定的落實工作;
15)負責本單位黨紀、政紀教育,制定廉政制度並檢查落實情況;
16)負責本單位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的組織實施;
17)負責本局內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18)受理對本單位機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以及單位內人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
19)查辦本單位內機關、人員的違法違紀案件;
2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政工科編制4人,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
3.稅收政策徵收管理科
主要職責:
承擔稅收政策科工作職責,即:
1)負責地方各稅及教育費附加的稅收法律、條例、實施細則、決定、規定等的貫徹、落實工作;
2)負責稅法和稅收政策的一般性解釋工作,監督稅收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
3)負責地方各稅及教育費附加的日常調研、指導、檢查、協調和培訓工作;
4)負責組織實施地方各稅及教育費附加的稅源調查、統計分析、報表編制和上報工作;
5)負責對納稅人提出的減免稅、退稅、稅款抵繳、稅前扣除項目等各類涉稅事項的調查、審核及計算機錄入、上報工作;
6)負責各地方稅種專項檢查的方案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
7)負責規劃、建立全系統行政執法制度;
8)負責本單位稅收規範性檔案的法律化、規範化檔案,組織協調涉稅規範性檔案的審核、會簽和備案、備查工作;
9)負責組織、協調領導交辦的綜合性執法工作(指涉及兩個以下科室業務的執法工作);
10)負責組織或配合稅收法制的培訓及推進“依法治稅”、“依法行政”工作;
11)負責稅務學會的日常工作;
12)負責稅政業務資料的歸檔工作;
承擔徵收管理科工作職責,即:
13)負責《征管法》、《征管法實施細則》及其它有關征管辦法、制度、規程的貫徹、落實和培訓工作;
14)負責本局徵收管理的業務指導,並根據本局稅收工作實際,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有關稅收管理的制度、規程和辦法;
15)負責協調解決稅收征管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16)負責本局征管質量的考核及征管報表的匯總、審核、上報、工作;
17)負責稅務文書和征管檔案的管理工作;
18)負責納稅人的稅收定額、定率(包括個體雙定戶的定期定額)的審核確定和計算機錄入工作;
19)負責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委託代征的管理工作;負責向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各種稅收支付手續費的審核工作;
20)負責納稅人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的審核和有關證明的開具、註銷工作;
21)負責本局緩繳稅款的審批、上報和計算機錄入工作;負責納稅人欠繳稅款的監督管理工作;
22)負責職權範圍內的稅務違章、違法案件的審理、上報、移送工作,負責與司法機關的協調工作;
23)負責稅務行政處罰、稅收保全措施、稅收強制執行措施的審核工作;
24)負責承辦本局行政處罰聽證和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及行政賠償案件;
25)負責系統稅收執法工作的日常監督和執法檢查,貫徹落實稅務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對違法單位和人員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2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稅收政策徵收管理科編制4人,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
4. 計畫財務科
主要職責:
1)負責編制、下達、落實、考核全局地方稅收計畫、基金(費、附加)計畫;全面掌握稅源變化情況,監控管理重點稅源;統計、分析、檢查、通報稅收計畫執行進度,按時準確地向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報送稅收計畫執行情況分析報告;
2)負責稅收會計、統計及統計分析、社保基金核算工作;按時編制、上報地方稅收會計、統計報表,提供有關稅收信息;負責欠稅的核算工作;
3)負責編制和管理稅務經費預、決算;負責全系統的財務管理、經費管理及審計工作;負責固定資產購置和基本建設項目的審批、檢查工作;
4)負責全局稅收票證和各項基金(費)票證的領取、保管、發放、管理工作,及時準確上報各種票證報表;負責票證使用的監督、檢查工作,按有關規定處理稅收票證違章行為;
5)負責與主管上級、財政、審計的協調工作;負責與國庫的對帳工作;
6)負責各種稅收手續費、勞務費的提退、核算工作;負責向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各種稅收支付手續費的確認、支付工作;
7)負責本局有關人員計財專業知識的業務培訓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計畫財務科編制4人,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
5.辦稅服務廳
主要職責:
1)負責轄區內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地方稅務登記的受理和辦證工作,包括納稅人開業、變更、註銷、停(復)業時稅務登記證的列印、核發及收繳工作,負責稅務登記證的驗證、換證和補發工作;
2)負責根據納稅人的地理位置和投資方情況,確定其預算級次及主管管理科工作,負責納稅人稅務登記資料的及時歸檔和移送工作;
3)負責納稅人各項地方稅收、基金(費)納稅申報的受理審核及徵收入庫工作;根據分局授權,以分局名義負責受理、審核納稅人提出的延期申報工作;
4)負責向基層管理科提供納稅人逾期申報情況、下達對非正常戶進行清理檢查的通知,負責非正常戶的初步認定和計算機錄入工作;
5)根據分局授權,以分局名義負責對納稅人在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等日常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各種稅務違章行為進行稅務行政處罰;
6)負責納稅人申報資料、財務報表及“稅銀一體化”轉帳完稅證的整理及移送工作;
7)負責納稅人納稅申報資料及其它有關涉稅信息資料的錄入、管理及數據、信息的傳遞和提供工作;
8)負責納稅人使用的各種申報表、納稅人辦理有關涉稅事項所需稅務文書及稅收宣傳資料的發放工作;
9)負責印花稅票的審核、發放工作;
10)負責本局計算機軟、硬體技術的維護與管理;
11)負責本局發票管理的業務指導,並根據本局稅收工作實際,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有關發票管理的制度、規程和辦法;
12)負責本局納稅人所需各類地稅發票的領購、供應、保管、報驗、繳銷工作;
13)負責納稅人申請領購、自印發票的審核工作;
14)負責在納稅人領購發票時對其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並根據分局授權,以本局名義負責對納稅人填開過程中所發生的各種稅務違章行為進行處罰;
15)負責利用計算機軟體在納稅人領購發票對其發票使用情況與實際納稅情況進行對比核查,如發現數據異常,立即停止供票,並將有關情況及時反饋其主管管理科;
16)負責註銷納稅戶及非正常戶的發票繳銷工作;
17)負責組織本局普通發票的專項檢查工作;
18)負責及時向上級機關報送有關發票管理的各類報表;
1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稅服務廳編制5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6.基金管理科
主要職責:
1)負責地稅系統徵收的各類基金(費)的條例、實施細則、決定、規定等的貫徹、落實工作;
2)負責有關基金(費)政策的一般性解釋工作,向納稅人提供有關政策諮詢;
3)負責各基金(費)的日常調研、指導、檢查、協調和培訓工作;
4)負責組織實施各基金(費)的費源調查、統計分析、報表編制和上報工作;
5)負責對納稅人提出減、免基金(費)申請的調查、審核及計算機錄入、上報工作;
6)負責各基金(費)專項檢查的方案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
7)負責根據基金(費)的特點和征管工作的需要,制定具體的徵收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8)負責基金(費)業務資料的歸檔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基金管理科編制5人,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
7.管理一科
主要負責經濟技術開發區範圍內地方稅的徵收管理工作。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稅收方針政策,負責地方稅和省、市政府決定徵收的社會保險費及各項基金的稅務管理工作,承擔本科管轄納稅人的稅收計畫和各項基金(費)計畫任務;
2)負責所管轄納稅人停業、註銷稅務登記的清理檢查;負責非正常戶的實地檢查和初步認定;負責漏征漏管戶清理檢查工作;負責逾期申報、未申報戶的催報催繳;負責清理欠稅工作;負責代扣代收代征單位的稅收管理及納稅人外出經營管理;
3)負責延期繳納稅款的前期調查及審核上報工作;負責減免稅、退稅、稅款抵繳、稅前扣除項目等各類涉稅事項的前期調查及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向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各種稅收支付手續費的前期調查和審核上報工作;
4)負責對納稅人的日常檢查和部分專項檢查工作,並以本局名義對稅務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對異常申報和需要重點稽查的納稅人轉送稽查局,為稽查選案提供案源;
5)負責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年終彙算清繳工作;
6)負責本科所管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戶籍管理,負責所管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當年征管資料及有關涉稅信息的收集、整理、裝訂、移交工作;負責建立納稅人征管檔案;
7)負責轄區內納稅人的稅收政策宣傳、輔導、培訓工作;
8)負責本單位業務學習、教育培訓、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監督、審計、經費、安全管理等工作;
9)完成上級機關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8.管理二科
主要負責經濟技術開發區範圍內地方稅的徵收管理工作。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稅收方針政策,負責地方稅和省、市政府決定徵收的社會保險費及各項基金的稅務管理工作,承擔本科管轄納稅人的稅收計畫和各項基金(費)計畫任務;
2)負責所管轄納稅人停業、註銷稅務登記的清理檢查;負責非正常戶的實地檢查和初步認定;負責漏征漏管戶清理檢查工作;負責逾期申報、未申報戶的催報催繳;負責清理欠稅工作;負責代扣代收代征單位的稅收管理及納稅人外出經營管理;
3)負責延期繳納稅款的前期調查及審核上報工作;負責減免稅、退稅、稅款抵繳、稅前扣除項目等各類涉稅事項的前期調查及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向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各種稅收支付手續費的前期調查和審核上報工作;
4)負責對納稅人的日常檢查和部分專項檢查工作,並以本局名義對稅務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對異常申報和需要重點稽查的納稅人轉送稽查局,為稽查選案提供案源;
5)負責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年終彙算清繳工作;
6)負責本科所管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戶籍管理,負責所管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當年征管資料及有關涉稅信息的收集、整理、裝訂、移交工作;負責建立納稅人征管檔案;
7)負責轄區內納稅人的稅收政策宣傳、輔導、培訓工作;
8)負責本單位業務學習、教育培訓、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監督、審計、經費、安全管理等工作;
9)完成上級機關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9.管理三科
主要負責經濟技術開發區範圍內地方稅的徵收管理工作。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稅收方針政策,負責地方稅和省、市政府決定徵收的社會保險費及各項基金的稅務管理工作,承擔本科管轄納稅人的稅收計畫和各項基金(費)計畫任務;
2)負責所管轄納稅人停業、註銷稅務登記的清理檢查;負責非正常戶的實地檢查和初步認定;負責漏征漏管戶清理檢查工作;負責逾期申報、未申報戶的催報催繳;負責清理欠稅工作;負責代扣代收代征單位的稅收管理及納稅人外出經營管理;
3)負責延期繳納稅款的前期調查及審核上報工作;負責減免稅、退稅、稅款抵繳、稅前扣除項目等各類涉稅事項的前期調查及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向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各種稅收支付手續費的前期調查和審核上報工作;
4)負責對納稅人的日常檢查和部分專項檢查工作,並以本局名義對稅務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對異常申報和需要重點稽查的納稅人轉送稽查局,為稽查選案提供案源;
5)負責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年終彙算清繳工作;
6)負責本科所管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戶籍管理,負責所管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當年征管資料及有關涉稅信息的收集、整理、裝訂、移交工作;負責建立納稅人征管檔案;
7)負責轄區內納稅人的稅收政策宣傳、輔導、培訓工作;
8)負責本單位業務學習、教育培訓、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監督、審計、經費、安全管理等工作;
9)完成上級機關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0.管理四科
主要負責經濟技術開發區範圍內地方稅的徵收管理工作。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稅收方針政策,負責地方稅和省、市政府決定徵收的社會保險費及各項基金的稅務管理工作,承擔本科管轄納稅人的稅收計畫和各項基金(費)計畫任務;
2)負責所管轄納稅人停業、註銷稅務登記的清理檢查;負責非正常戶的實地檢查和初步認定;負責漏征漏管戶清理檢查工作;負責逾期申報、未申報戶的催報催繳;負責清理欠稅工作;負責代扣代收代征單位的稅收管理及納稅人外出經營管理;
3)負責延期繳納稅款的前期調查及審核上報工作;負責減免稅、退稅、稅款抵繳、稅前扣除項目等各類涉稅事項的前期調查及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向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各種稅收支付手續費的前期調查和審核上報工作;
4)負責對納稅人的日常檢查和部分專項檢查工作,並以本局名義對稅務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對異常申報和需要重點稽查的納稅人轉送稽查局,為稽查選案提供案源;
5)負責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年終彙算清繳工作;
6)負責本科所管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戶籍管理,負責所管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當年征管資料及有關涉稅信息的收集、整理、裝訂、移交工作;負責建立納稅人征管檔案;
7)負責轄區內納稅人的稅收政策宣傳、輔導、培訓工作;
8)負責本單位業務學習、教育培訓、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監督、審計、經費、安全管理等工作;
9)完成上級機關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1.管理五科
主要負責經濟技術開發區範圍內地方稅的徵收管理工作。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稅收方針政策,負責地方稅和省、市政府決定徵收的社會保險費及各項基金的稅務管理工作,承擔本科管轄納稅人的稅收計畫和各項基金(費)計畫任務;
2)負責所管轄納稅人停業、註銷稅務登記的清理檢查;負責非正常戶的實地檢查和初步認定;負責漏征漏管戶清理檢查工作;負責逾期申報、未申報戶的催報催繳;負責清理欠稅工作;負責代扣代收代征單位的稅收管理及納稅人外出經營管理;
3)負責延期繳納稅款的前期調查及審核上報工作;負責減免稅、退稅、稅款抵繳、稅前扣除項目等各類涉稅事項的前期調查及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向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各種稅收支付手續費的前期調查和審核上報工作;
4)負責對納稅人的日常檢查和部分專項檢查工作,並以本局名義對稅務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對異常申報和需要重點稽查的納稅人轉送稽查局,為稽查選案提供案源;
5)負責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年終彙算清繳工作;
6)負責本科所管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戶籍管理,負責所管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當年征管資料及有關涉稅信息的收集、整理、裝訂、移交工作;負責建立納稅人征管檔案;
7)負責轄區內納稅人的稅收政策宣傳、輔導、培訓工作;
8)負責本單位業務學習、教育培訓、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監督、審計、經費、安全管理等工作;
9)完成上級機關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2.滻灞管理科
主要負責經濟技術開發區範圍內地方稅的徵收管理工作。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稅收方針政策,負責地方稅和省、市政府決定徵收的社會保險費及各項基金的稅務管理工作,承擔本科管轄納稅人的稅收計畫和各項基金(費)計畫任務;
2)負責所管轄納稅人停業、註銷稅務登記的清理檢查;負責非正常戶的實地檢查和初步認定;負責漏征漏管戶清理檢查工作;負責逾期申報、未申報戶的催報催繳;負責清理欠稅工作;負責代扣代收代征單位的稅收管理及納稅人外出經營管理;
3)負責延期繳納稅款的前期調查及審核上報工作;負責減免稅、退稅、稅款抵繳、稅前扣除項目等各類涉稅事項的前期調查及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向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各種稅收支付手續費的前期調查和審核上報工作;
4)負責對納稅人的日常檢查和部分專項檢查工作,並以本局名義對稅務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對異常申報和需要重點稽查的納稅人轉送稽查局,為稽查選案提供案源;
5)負責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年終彙算清繳工作;
6)負責本科所管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戶籍管理,負責所管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當年征管資料及有關涉稅信息的收集、整理、裝訂、移交工作;負責建立納稅人征管檔案;
7)負責轄區內納稅人的稅收政策宣傳、輔導、培訓工作;
8)負責本單位業務學習、教育培訓、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監督、審計、經費、安全管理等工作;
9)完成上級機關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地點

西安市鳳城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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