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指導思想
科級領導職務幹部聘任必須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幹部隊伍建設的要求;圍繞學校教育事業發展的總體目標,建設一支思想政治合格、業務好,管理水平較高,能促進學校事業發展的科級領導幹部隊伍。
第二條 聘用原則
1、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2、民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
3、競爭、擇優的原則
4、結構合理的原則
第三條 聘期
科級領導職務幹部聘期4年(有特別規定的除外),第一年為試用期。
第四條 應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自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較好的政治理論水平。
2、熱愛黨政管理工作,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服務意識強,堅持原則,作風民主,團結同志,顧全大局,有較強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協調能力。
3、應是學校的在編在崗職工。專職教學科研人員應聘後,須全時從事管理工作。
4、身體健康
(二)任職資格
1、現任科級領導職務幹部續聘,年齡不超過52周歲。
2、新聘科級領導職務幹部應當具有大學本科及其以上學歷,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
(1)晉升副科級領導職務的學歷和任職年限要求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①大學本科畢業,工作時間滿3年;
②碩士、博士研究生畢業後工作時間滿1年。
(2)晉升正科級領導職務的學歷和任職年限要求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①大學本科學歷,在副科級幹部崗位上任職滿3年;
②碩士、博士研究生畢業後工作時間滿2年。
③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第五條 聘任程式
(1)集中聘任的,通過公開選聘的方式;(2)個別空缺職位的聘任,提出人選後,職能部門按規定組織考察,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後行文聘任。
第六條 其它
本辦法在執行過程中的具體問題由科級機構設定和科級幹部聘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