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學本科教學工作委員會管理辦法

第一條 第六條 第七條

西南大學本科教學工作委員會管理辦法
西校〔2006〕389號

第一條 為了更好地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加強學校對本科教學工作的管理和領導,落實教育教學改革的各項政策和規定,促進我校本科教學質量和教學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學校決定成立西南大學本科教學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校本科教學工作委員會)。
第二條 校本科教學工作委員會是學校負責全校本科教學工作的領導機構,在校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對學校教學改革、教學建設及教學管理工作中重要問題的決策進行審議、監督和實施。
第三條 校本科教學工作委員會由校行政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教學單位主管教學負責人及專職教師代表組成,設立主任委員1人,副主任委員2至3人。校本科教學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掛靠教務處。
第四條 校本科教學工作委員會委員年齡一般需在60歲以下,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熱愛教學工作,治學嚴謹,堅持原則,作風正派,辦事公正,能遵守國家教育方針政策。
第五條 校本科教學工作委員會委員由相關職能部門、教學單位提名推薦,校本科教學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教務處)依據工作需要、學科(專業)布局需要提出推薦名單,報校長辦公會議審議批准。
第六條 校本科教學工作委員會委員需要變動調整時,由校本科教學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教務處)會同有關單位擬定出名單,報請校長批准。
第七條 校本科教學工作委員會履行下列職責:
1.審議學校專業建設與發展規劃。
2.審議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及教學計畫。
3.審議學校教學改革與發展規劃及課程教學內容與課程體系改革的立項,負責立項課題的檢查及鑑定工作。
4.參與審議師資隊伍建設規劃。
5.審議教學實驗室建設和實踐教學基地建設規劃。
6.參與審議大型實驗教學設備採購計畫。
7.組織學校教學成果獎及其它教學獎的評審。
8.審議教材建設規劃,評選優秀教材。
9.審議學校教學管理有關規章制度。
10.對學校教學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提出諮詢報告,指導全校教學工作,促進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的提高。
第八條 校本科教學工作委員會下設教學督導委員會、實驗教學工作委員會、教材建設委員會,對學校本科教學的相關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審議、指導。
第十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校本科教學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教務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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