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教學管理人員工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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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稿)
為適應學校教育事業的不斷發展,建立健全教學質量保障體系,不斷提高教學管理水平,更好地為全校師生的教學工作服務,特制定《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教學管理人員工作規範》。
一、教學管理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 教學管理人員包括學校主管教學校長、教務處管理人員、院(系、部)教學院長(主任)、教學秘書、教學幹事、實驗室管理人員、教研室、實驗室主任等。
2. 教學管理人員應具有敬業精神,公正無私,堅持原則。
3.教學管理人員應樹立“為教學第一線服務”的意識,講究工作效率,熱心為師生服務。
4. 教學管理人員應熟悉教學規律,了解教學工作各個環節,經常與師生溝通,善於發現教學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並具備較強的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5. 教學管理人員應積極參與教學研究和教學改革,具有撰寫調查報告、研究論文和工作總結的基本能力,應掌握計算機管理的基本操作技能。
6. 專職教學管理人員應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學院(系、部)教學主要負責人應具有研究生學歷或副高及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二、教務處工作職責
教務處是在校長和主管教學副校長領導下管理全校教學工作的職能部門,在教育、教學過程中起著組織、協調、監督、服務作用,是全校教學工作的指揮中心和服務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1.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根據上級教學行政部門的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擬定全校教學工作計畫,制定各項教學及教學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
2. 根據社會需要和學校發展需要,負責制訂學校專業發展規劃;組織新增專業申報及初審工作;負責組織校名牌專業的立項、檢查與評估。
3. 根據學校定位和培養目標, 下達制定專業培養方案、教學大綱編制及修訂的原則性意見;組織學院(系)制定(修訂)和實施各專業的培養方案、課程教學大綱和實習大綱;審核各院(系)制定的專業培養方案,負責培養方案變更的審批;彙編全校各專業的培養方案及教學大綱。
4. 負責全日制本科教育日常教學全過程的管理。
5.組織評選教學成果、優秀教學管理獎、教師講課比賽、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評價等全校性的教學評估、評優和本科教學工作考核。
6. 指導全校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和教學研究工作;組織教學及教學管理方面的經驗交流,籌備和組織召開教學工作會議。
7. 負責全校課程建設工作,重點是精品課程建設和多媒體課件建設工作。
8. 負責現代化教學管理手段的軟、硬體建設工作。
9. 會同各學院(系)實施本科學生的學籍管理、學士學位資格審查以及證書審驗和頒發等工作。
10. 配合計畫財務處審定和分配有關教學經費。
11.負責整理和管理教學檔案,做好教學資料的統計歸檔工作。
12. 定期對院(系、部)教學秘書和教學幹事進行業務培訓。
13.通過教務線上網站、綜合教務管理系統、電子螢幕等方式,向院(系、部)提供校內外有關教學改革信息,下發各類教學檔案。
14.定期組織調查、座談,徵求教學單位和廣大師生對學校教學及教學管理工作的意見,及時妥善地處理師生對教學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15.配合實驗室管理處,做好教學實驗室的規劃和建設工作。
16.配合團委、學工部搞好學生第二課堂及各類教學競賽活動的組織工作。
三、院(系、部)教學院長(主任)工作職責
院(系、部)是學校教學行政基層組織。院(系、部)教學院長(主任)負責具體實施教學管理與實驗室建設。在教學管理上接受教學主管校長的領導和教務處的指導監督。
院(系、部)教學院長(主任)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組織制訂本學院教學改革與建設規劃、實驗室建設規劃,組織本學院的新專業申報、名牌專業申報、教學改革項目申報、精品課程建設項目申報等,經學院審議、報請學校審批後,組織實施。
2.組織制定本學院所有專業的培養方案、課程教學大綱及實習教學大綱,報請學校審批後,組織實施。
3. 負責擬訂本學院年度教學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4. 布置、落實教學任務,組織教研室及任課教師按教學計畫、教學大綱要求安排好各個教學環節,把好任課教師質量關。
5. 加強教材選用、編寫的管理和指導,組織好自編教材的編寫和評審工作,把好教材質量關。
6. 認真組織落實教學實習、生產實習、畢業設計(論文)等教學任務,做好實習的考察選點、組織和實習基地建設工作,認真檢查各環節的教學質量。
7. 認真抓好教風、學風建設,嚴格執行學校規章制度,及時處理本學院發生的教學事故,根據本學院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實施辦法。
8. 狠抓教學質量, 積極配合學校搞好每學期的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評價和一年一次的學院教學工作狀態評價,不斷完善教學質量監控體系。
9. 保證本學院教學委員會和教學督導專家組工作的正常運行,行使監督教學質量和審議、檢查各項教學建設的職能。定期檢查各個教學環節(如聽課,了解實驗教學、上機、設計、實習等),分別召開教師(本院教師、為本院學生上課的其他教師)、班主任會議、學生(或學生幹部)會議,及時了解教學情況。
10. 加強對系(教研室、實驗室)的領導,開展教學研究活動,組織試講和觀摩教學,進行教學質量評估,探索課程體系、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的改革。指導和檢查教學秘書工作。
11. 定期召開系(教研室、實驗室)主任會議,布置和檢查教學工作,總結交流教學經驗,研究解決教學中的重大問題,採取有效措施提高教學質量和教學管理水平。
12. 根據教學需要,建設好實驗室和實習基地,管理好本單位所屬的教學設施(實驗室、機房、語音室、儀器設備等)及其用房,提高教學設施的利用率。
13. 安排使用好學校劃撥的教學經費。
14. 定期向主管校長報告本單位的教學工作情況,完成教務處布置的教學工作任務。
15. 監督學校教務處的工作,及時反饋信息,提出建議和意見。
四、教學秘書和教學幹事主要工作職責
教學秘書和教學幹事是各院(系、部)教學管理工作的具體實施者。各單位應重視教學秘書和教學幹事的業務培訓與提高。
教學秘書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 協助教學院長(主任)工作,了解工作計畫落實情況,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2.協助教學院長(主任)做好組織本院各專業的培養方案制(修)訂工作。
3. 協助教學院長(主任)組織系(教研室)編寫或修訂各門課程的教學大綱、實驗大綱、實習大綱等。
4.協助教學院長(主任)根據教學計畫制訂各專業的學期開課計畫,組織落實教學任務,選訂教材,及時報送教務處。
5.協助教務處做好教學質量監控,參與期中教學檢查,組織好學生評教工作。
6.協助教學院長(主任)組織開展教學研究及經驗交流等活動,為教學改革提供調查研究資料。
7. 負責教學管理檔案(包括教學規章制度、試卷、學生答卷、試卷分析報告、實驗報告、實習計畫和實習報告、畢業設計作品及畢業論文等)和教學基本數據的收集、整理、上報和歸檔工作。
8.隨時掌握教學動態,經常與教學幹事交流信息,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教學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9.負責課時津貼的統計、核算、報批、發放工作。
10.接受本單位領導和教務處的業務指導,負責處理本院教學委員會的日常事務。
教學幹事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做好對學生的學籍管理制度宣講工作。
2.負責教學日曆的匯總、基本格式審核、公布和歸檔工作。
3.按時完成課表編排工作,力求課程編排的科學性、合理性。
4.做好學生缺、曠課統計工作和學籍審核工作,做好學籍處理的預警示工作,及時通報本院學生工作辦公室。
5.會同本院學生工作辦公室,經常檢查學生的上課遲到、早退情況,並以一定形式公布。
6.及時將與本單位師生有關的教學管理工作信息(如節假日放假、調停課、教室調整、教材領用、考試等)通知到有關教師和班級,確保教學秩序的穩定。
7.做好本院各類考試的教室、時間、監考人員等有關事項的安排工作,做好各類等級考試的報名工作。
8.做好學生成績單的收集、匯總、成績錄入工作。
9.隨時掌握教學動態,經常與教學秘書交流信息,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教學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10.接受本單位領導和教務處的業務指導。
五、系(教研室、實驗室)的教學管理主要職責
系(教研室、實驗室)是學校按照專業或學科設定的教學組織,是學校教學工作的執行機構,是教學管理的最基本環節。系(教研室、實驗室)的教學管理主要職責是:
1. 根據學校及院(系、部)工作安排,配合院(系、部)制定專業發展規劃和各專業的培養方案,擬定和實施各門課程的教學大綱、實驗教學大綱、實習大綱和畢業設計大綱。
2. 積極承擔學校下達的教學任務,認真選派任課教師,把優秀教師放到教學第一線,確保課程教學質量。
3. 認真執行學校的各項教學管理規章制度,抓好系(室)所開設課程的講課、輔導、實驗、習題課、課堂討論、作業批改、考試、課程設計等各教學環節,組織好畢業設計、實習等實踐教學的管理。組織教師的試講、聽課,負責檢查教師的教案、教學日曆等教學基本檔案。
4. 組織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教學研究活動,研究教學計畫,開展專業建設、課程建設、教材編寫工作,舉行觀摩教學、互相聽課,總結、交流教學經驗。要求教學活動每兩周一次,並要有詳細記錄。
5. 實驗室主任要做好學院(系)的實驗室建設,管理好本單位所屬的實驗室、機房、語音室、儀器設備等,提高教學設備的利用率。
6、制訂教師培養計畫,重視對青年教師的培養,建設合理的教師梯隊。
7. 負責建立、健全系(室)必要可行的規章制度及教學資料檔案。
7. 負責對本系(室)人員的年終考核,組織申報各項獎勵。
9. 完成院(系、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接受院(系、部)及學校教務處的指導、檢查和考核。
六、教學管理人員的工作紀律
1. 專職教學管理人員應自覺遵守學校的勞動紀律。有事離開辦公室應留下去處或返回時間的備忘錄。
2. 教學負責人與管理人員因公出差或請假,應向相關領導與職能部門通報,其工作有人代管。時間較長(超過10天)的應指定專人代理。
3. 認真聽取師生對教學工作的建議和意見,及時反映和處理教學中出現的問題,並做好記錄,不得隨意推逶和拖延。
4. 認真貫徹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嚴禁以權謀私、徇私舞弊,嚴格學籍、成績管理。
5. 嚴格財經紀律,未經審批,不得以院(系、部、處)及系(教研室、實驗室)或個人名義向學生收取規定外的費用。未經審批,不得組織舉辦以學生為收費對象的各種補習班、進修班或證書班。
七、教學管理人員獎勵與處罰
學校設立“優秀教學管理獎”。每年評選若干名責任心強、熱心為教學第一線服務、師生反映好、表現突出的教學管理人員,給予一定的獎勵。
未能遵守和履行教學管理人員工作紀律和職責而造成工作失誤或損失的行為都應認定為教學管理責任事故。詳見《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教學事故處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未列入上述檔案的其他教學管理不良事件,可經教務處和院(系、部)認定,視其性質和影響,確定事故等級,並作相應處理。
八、附則
本規範由教務處負責解釋。原有關檔案中與本規範不一致的條款,以本規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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