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29日晚,在西本大學外語系的迎新晚會上,一名日籍男教師帶領三名日本留學生在表演節目時,胸前佩戴紅色胸罩,小腹部位系有倒扣的紙杯作生 殖器狀,並將藏於胸罩內的紙屑拋灑向觀眾席,有極為下流的舞蹈表演動作。背上貼著“這就是中國人”字樣的白紙(日文),口號有“勿忘國恥,中國人是 豬”等。西北大學在場師生對此十分不滿,當即制止了他們的演出。
30日早,有女生(她是我們的英雄)將此事寫成大字報貼在女生宿舍外,並註明“誰若撕毀,人人得而誅之”。一時,西大學生群情激憤,學生們自發湧向西北大學國際交流學院(以下簡稱留學生樓)。校領導找到學大字報的女生,要她將大字報撕毀,我們勇敢的女生堅決回絕:“我不撕,否則人人得而誅之”。(可能並非原話,但大意如此)。
下午4時左右,西大採取極端措施―封校行動,大門緊鎖,師生一概不許出入。此時眾多學生聚集在留學生樓前,要求校方給予處理,校長宣布:“日籍教師解聘,日本學生開除”。但學生們對校方這種處理結果十分不滿。我們的要求是――道歉!但校領導稱他們無法做到.
其間有一兩名學生,包括一名穿白T恤的女生衝進了留學生樓。結果被校警捉住,並對手無寸鐵的女生進行毆打,不慎被外面的學生看到,從而激起了更大的民憤。
校方稱校長孫勇於下午五時前來處理此事,但孫勇竟然遲到了半個小時!!!
5點的倒計時結束後,學生們衝進留學生樓,質問樓內人員日本人在哪,那人拒不交待,被憤怒的學生扔進了留學生樓院內的一個水池!!
下午5時至6時,封校有所鬆動,本校師生可以自由出入。與此同時,西大學生聯繫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簡稱西軍電)。西北工業大學,西安交通大學,長安大學等西安高校學生,準備聯合起來嚴正抗議。
晚8時左右,西大學生舉行了第一次****,途經環城南路,南門,鐘樓,沿路散發傳單,呼喊口號,引起西安市民的廣泛關注。與此同時,西軍電數百名同學趕往西大,但被擋在門外,大家沒有任何過激行為,只是以沉默抗擊更為沉默的鐵門。
校內則是另一番景象,上千名學生圍集在留學生樓前的草坪上。周圍林世接上的電燈十分刺眼,樹桿上,牆上,到處都是憤激的大字報。學校領導在樓前站成一整排,幾十名校警肩並肩站在大廳內的樓梯上,形成了堅固的人牆,防止學生暴亂沖入留學生樓。而學生們高唱國歌以及《團結就是力量》並呼喊口號。強烈要求放回被打的中國學生,但校方置若罔聞,那幾名學生也不知所蹤。
晚10點,西大學生代表神情莊嚴的舉著五星紅旗由學生隊伍走向校方領導,希望以此表示廣大學生的愛國之情,並希望解救同胞。但校方仍不放人,甚至隻字不提,校領導再次聲稱他們的決定――解聘教師,開除學生。開始有人朝她扔塑膠瓶了。校方的消極態度更加刺激了學生們。不明白他們為什麼將中國學生抓進去,毆打,並扣為人質。我們的口號已經從“道歉”變成了“放人”,解救同胞。但是,沒有放人!
11點左右,校門處傳來了呼喊聲――西軍電的同學們終於進來了!他們高舉標語牌,匯入學生隊伍。沒有人再理會校領導的講話,大家都反身向我們聲援隊伍,就像紅軍長征會師一般。
西軍電學生代表再次要求放人,校方態度如故。學生對校方的懦弱反應忍無可忍,採取了反抗行動。大家奮力湧進留學生樓,但幾次都沒有成功,最後通過大家不懈的努力,終於擠破了大門,少數學生才得以衝進“日本鬼子”的大本營。學生隊伍有些混亂,大家紛涌而上,希望突破仍在抵抗的校警(偽軍)。呼喊、口號、玻璃破碎聲以及從喇叭里傳出來的各種聲音混合在一起,就像“五四”運動一般令人熱血沸騰。然而,西電學生也被抓進去了,西電女生在門口哭泣,這時的大家更為團結。
終於衝進去了!
大約20分鐘後,兩個日本人被衝進樓內的學生圍攻,其中一個一直被拖到了一樓大廳,最後在校方的護送下離開。這一過程非常短暫。當時那個日本人被校領導護住,外人無法看清傷勢,因此不知是死是活。當然,我們原則上還是不 希望出現傷亡的嘛!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有從留學生樓內衝來的學生喊道:“西電學生被日本人打了!”熱切的西電學生已經出離憤怒了!他們集合整頓後,進行了第二輪的進攻,這一次是從留學生樓後面突圍。翻入電動門,眼看就成功,防暴警察出現了!他們從留學生樓後的一個側門進來,直接包抄了西電學生,迫於武力鎮壓,學生被迫撤退。幾分鐘內局勢被警方控制,百餘名警察包圍了留學生樓。
同時,西大門外的太白路,韓光路等全段戒嚴,沿途的上百輛警車牌號全部為陝O(陝蛋,西安警方專用),無一例外。尤為諷刺的是,太白路上的一家高檔酒樓(高老莊)里,坐滿了警察,不下幾十人。凌晨一點,透過巨大的落地玻璃窗,你可以看到民警同志們正在優哉游哉的飲酒聊天!
陝西省教育廳廳長,(此處作者刪去50字),頑強的從睡夢中醒過來,代表陝西省政府於凌晨在西大做廣播講話,動員學生們返回宿舍,但得到的只有嘲笑。
在警方的鎮壓下,部分學生開始散去,西電學生返校,只剩下幾百名西大學生仍在靜坐。
目前,此時已經驚動國家外交部以及日本駐華大使館。31日,西安各大高校全面封校,以防止大規模****。但截至發稿時間,已有上千名外校學生匯集在西大門外,正在與警方抗擊希望能進入西大,但西大校內氣氛極為壓抑,老師比學生還多,各院系黨委書記偕同警察鎮壓著西大學生.我們期待著新力量的支援!
另:關於那幾名被抓的學生,現在仍沒有任何訊息.我們期待著他們的歸來.
10月29日晚,西大出事。但當天晚上沒有什麼情況。
10月30日,西大學生抗議,其他學校知道訊息,但都是談論,因為都是聽說。
10月30日晚,長安大學、西交大、西理工等學校發生了騷亂,但都沒有走出學校。當天晚上陝西省高校封校。
10月31日,西電學生衝出學校聲援西大。但我不確定,因為10月31日,11月1日,11月2日三天,西電是全國註冊會計師的考點,聽有些考生說,並沒有看到有遊行學生,只是看到許多防暴警察站在西電門口警戒。
期間,西大學生和部分社會民眾舉行了遊行,曾試圖湧入西外國語學院,但沒有成功。但那次遊行,起到了傳播訊息的作用。
在那幾天,學生和民眾在高新區公安局門口靜坐,據說砸了高新區內的部分日本餐飲店。掀反了部分警車。並和警察發生了衝突。陝西省體育場附近的國立仁和餐飲店也未能倖免。有些打砸現象是部分參雜在學生遊行隊伍中的社會民眾所為。
到目前為止,事態好像已經平息,學校已經解禁。
其實對於這些事情,我對日本人感到氣憤,但也對自己的膽小而感到鬱悶。(在學校封校期間,我試圖出去,但沒有成功。)
可是我更鬱悶的是西大部分參加文化節的有些學生(包括那個女生,現在不知道有沒有的個女生。因為到現在還沒有聽到有那個女生的事情,我只是看到震寰寫的),明知道日本人的本性,還要和讓人家同台演出,要人家獻藝,以顯示自己是一個“國際性人”,甚至有些人對小日本點頭哈腰。既然喜歡,那小日本的任何表演,“你”的氣憤又何來只有呢?
也遊行了,也打砸了。但結果呢?小日本可能在中國走狗的保護下,吃著中國的“料理”,看著一群同胞死磕。
就像李敖先生對珠海日本買春事情的評論:“一群狹隘的民族主義者,在小日本真槍真彈的演習下,只能自己相互手淫,然後大呼爽,然後悶頭睡去,等待下一次的手淫。”
我不是說學生不該遊行,既然你不喜歡日本人,那你何必要和人家那么親近。既然親近了,自己又不認識人家的文字(據說,那天日本人寫的侮辱的話,看演出的學生當時沒有認出,等緩過神時,小日本已在走狗的保護下逃走)。
你有打砸的膽量,為什麼在當時不痛扁小日本,然後割掉他們的生殖器和奶子,然後大喊:“這就是日本人!”
對“西大事件”的一點看法
對政府行為的置疑:
“新華網西安10月31日電 西北大學嚴肅處理違反校紀校規的日本教師和日本留學生。10月30日,這名日本教師被學校解聘,三名日本留學生被學校開除。
10月29日晚,西北大學外國語學院在學校禮堂舉行第三屆外語文化節文藝演出。在演出過程中,一名日本教師和三名日本留學生在表演舞蹈時做出低級下流的動作,引起中國學生強烈不滿。他們的行為違反了校紀校規,因而受到嚴肅處理。
據悉,中國外交部已向日本駐華使館提出交涉,敦請日方採取有力措施,教育日本在華留學生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學校的校紀校規,尊重中國人民的風俗習慣,避免今後發生類似事件。”
從上述報導看,我們的學校和政府對此事的評價和處理方式是:“違反校規校紀”、“提出交涉”、“敦請”、“開除”。對此我比較疑惑,如果周震寰同學轉的帖子內容全部屬實的話,這幾個日本人的行為無疑已經觸犯了我國的法律,至少涉及以下內容:1、《憲法》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2、《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指嚴重擾亂社會秩序)3、《刑法》第二百九十八條 擾亂、衝擊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依法舉行的集會、遊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亂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如此嚴重的違反法律的事件,我們僅僅是“開除”和“交涉”,這就讓人不理解了。在現代社會,一個擁有獨立主權和法制的國家裡,它的法律的尊嚴是毋庸置疑的,而且有些基本原則,比如法律至高無上、面前人人平等也是毋庸置疑的,但偏偏我們國家的行為與原則好象總有差異。按照法律規定,外國人在中國違反中國法律的,一律按中國法律處理,只有那些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才通過外交途徑解決,而這幾個鬧事者顯然是不具備這些資格的,那么,我們為什麼不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類似事件呢?近幾年在新聞報導中,常有這樣的事發生:在美我國公民觸犯美國法律,被如何如何制裁云云,從沒聽說過,美國人在處理這類事情時還照會過中國政府;另外,前幾年發生在新加坡的一件事至今我記憶猶新,一個美國青年在新加坡交通肇事,按新律該處鞭笞之刑,即用鞭子抽打其臀部六下,為此,美國政府多次交涉,要求改判,但最終這個美人還是被打了屁屁。這些事例中我們不難看出,在法治國家裡,法律就是法律,該怎么辦就怎么辦,其他的以後再說,而我們呢?正相反,我們總是政治先行,也就是說,在處理很多事情時,總帶有政治色彩,以政治概念評判,以政治方式處理,而很少考慮到使用法律的思維和方式。還有一件事,就是去年美國飛機在海南撞毀我巡邏飛機事件,完全可以將美飛行員送交軍事法庭審判,而我們的處理結果是引渡。在半殖民地半封建時期的中國,自己的司法權被強行掠奪(領事裁判權即是),那時的政府在面對外國人違法事件時,首先想知道的是該國政府是怎么想的,我不知道這一“傳統”是不是有遺傳力?在這次事件中,我們的“交涉”和“敦請”無疑是給對方傳達了這樣的信息:出了這樣的事,你說該怎么辦?自己國家的法律被踐踏了,還要問人家怎么辦,這簡直是滑稽!怎么就不能用我們自己的法律來處理呢?我做一個猜想,假如做這種事的是一些中國人,我想,他們被逮捕、公訴、審判的必然的,因為,顯然他們已經觸犯了法律,而到現在我們還沒聽說有司法介入的報導,是不是日本人和中國人有什麼不一樣呢?如果我們自己的政府有如此看法的話,我們的被侮辱就不奇怪了!
不可否認,我們的國家強大了,但我們的人民還很弱小,他們還沒有力量完全做自己可以做的事情,他們總是在犧牲、犧牲,據說是為了更高的利益,我不知道,還有什麼利益比人民的利益更高!比法律的尊嚴更高!比民族的尊嚴更高!(未完)
關於我們國家政治先行的一貫做法,我還想舉一例子,兩年前發生在我們母校的維吾爾族學生與漢族學生的大鬥毆事件,也是出動了防暴警察,據說還抓了幾名參與鬥毆的漢族學生,而對維族人則是保護然後安全譴回原籍;還有,大二那年發生的漢族姑娘在晚自習後被幾個醉酒的維族學生姦污事件,也是如此處理。在這幾起事件中,至少我們沒有聽到過一點司法介入的訊息,據說這是為了不至於激化民族矛盾!多么滑稽!當權者政治先行的思維模式,大家有所了解了吧。具體到這次事件,以及前段時期發生的珠海買春事件中,我們的法律好象一次也沒起作用,我想,這無疑又給他人提供這樣一個信息:我們的法律是擺設,具體問題要具體對待!在一些別有用心的外國人眼裡,這樣的信息無疑又是一道護身符,所以他們才敢於肆無忌憚。從西安公路學院畢業的學生都深有體會,維族學生是受保護的群體,所以他們很厲害,沒人敢惹。從這裡引申開去,和這次西大事件的本質是一樣的。
說一下對事件本身的看法,其實,日本人的醜惡行為和我們學生的激憤行為都是不奇怪的,近來中日民間對抗情緒比較嚴重,大家有目共睹,這次事件是其中的一環,也會給這種敵對思潮推波助瀾的,如果政府不在思想和行動上對此採取有效措施,將來還會發生更大的事件。
另外,我不太同意因為知道他們壞就不理他們的做法,必要的文化交流和友好態度是沒有錯的,當然,重要的是我們要擦亮眼睛,分清好壞人,我想,並不是每一個日本人都可能有這樣的想法和做法。還有人提出要抵制日貨,這好象也沒必要,現在已經不是七、八十年前了,那時我們的民族經濟競爭力很差,外國在華的政治勢力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他們的經濟勢力,而現在,他們在華的經濟活動僅僅是投資和貿易而已,據統計,日本在華投資額不足外來資本總額的十分之一,不足為懼,日本的產品市場也日益被擠壓,所以,沒必要把這種事情和經濟牽扯起來。
其實是很簡單的事情被有些人人為地搞複雜了,可能當權者內部也在爭論該如何應對日益高漲的民族情緒,這個東西象洪水一樣,控制引導好了是能起好作用,整不好就會流患叢生,顯然,在處理類似事件時,他們的做法至少是不成熟的。
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