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歷
1978年以來,他帶領全村民眾先後建起了炊具廠、塑膠廠、針織廠等15個企業。在重視發展農村商品經濟的同時,不放鬆糧食生產,採取以工補農的方法,發展農業。1987年撥出20萬元打機井, 修建防滲渠、水池和毛渠,努力擴大水澆地面積。1988年全村糧食總產量26.42萬公斤。工農業總收入846萬元,人均收入1020元,分別是1978年的40.5倍和8.7倍。全村收入增加後,在他的倡導下,近年來村里建起了幼稚園、衛生室、婦女之家、青年民兵之家等農村文化福利設施,還為村民安上了自來水。
個人榮譽
1985年,該村被市政府命名為“文明村”,1985至1987年他被評為區、鎮優秀共產黨員;1988年榮獲“市農業勞動模範”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