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城簡介
褒城縣是古代縣名,在隋朝仁壽元年(公元601年)由褒內縣改名而來,治所在今陝西漢中市西北的大鐘寺,屬漢川郡。唐朝初年改屬梁州,後又屬興元府。南宋嘉泰年間將治所移置今漢中市西北的褒城鎮。明清時屬漢中府,民國沿革,1958年時撤銷。
歷史沿革
(一)
褒城縣名由來,有兩種說法:“一說終南山谷名褒斜,褒城縣城正當褒谷南口,故名;”一說“(夏)禹為姒姓,其後分封用國為氏,故名褒氏”。“夏封同姓為褒國君”(《夏本紀》)。故夏、商、西周,皆稱褒國。
褒國在唐虞時代,為古梁州城。
商、西周,為雍州地。
東周(春秋),褒國屬蜀,後併入秦。
戰國,周赧王元年(前314),廢褒國,置褒縣屬漢中郡。
西漢初,設褒中都尉。漢昭帝元鳳六年(前75),改為褒中縣,屬漢中郡。東漢永初四年(110),西羌滇零入侵漢中,漢中太守鄭勤移屯褒中,羌人攻褒中。褒中縣名漢中褒城縣。
魏,為褒中縣。
東晉義熙九年(413)褒中縣更名為“苞中縣”。
南朝,劉宋廢苞中縣。
北朝,北魏永平四年(511)復置褒中縣,新置褒中郡(治所在今漢中市新溝橋鄉打鐘寺村)。北周,褒中縣屬梁州漢中郡。
隋文帝開皇元年(581),楊堅為避其父楊忠之諱,改褒中縣為褒內縣。恭帝仁壽元年(601),因褒內縣印失,發新印時改為褒城縣。義寧二年(618),復名褒中縣,屬梁州漢中郡。
唐貞觀三年(629)改褒中縣為褒城縣,屬山南西道漢中郡。
五代,褒城縣屬興元府。
北宋,嘉祐元年(1056)屬利州路興元府,移治于山河堰西北(今紅廟鄉連峰村)。
元,褒城縣屬陝西中書行省興元路,又移治于山河堰東南2.5公里處今(漢中市河東店東)。
明初,又將縣治移回北宋縣城故址。洪武十年(1377)撤銷褒城縣,併入南鄭縣;不久,又恢復褒城縣,屬陝西布政司漢中府。
清代,褒城縣屬陝西省漢中府。
民國初,褒城縣屬陝西省漢中道。17年(1928)廢道,直屬於省。24年(1935)屬陝西省第六行政督察區專員公署。
1949年12月4日褒城縣解放,屬陝甘寧邊區漢中分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
1958年11月1日,國務院批准撤銷褒城縣。
(二)
清以前地方行政區劃無考。
據道光十一年(1831)《褒城縣誌·鄉村》載:劃全縣為12壩,北為打鐘、珍寶、賈村、牛頭4壩,轄24村;南8壩為葦池、小沙、石窟、高台、消停、水南、七里、鐵峪、轄44村。
民國元年(1912),在黃官嶺設“分署”,分管縣南行政事務。縣以下劃中一、東二、西三、南四4區。17年(1928)撤銷“分署”,區制未變。25年(1936)實行保甲制,劃全縣為連峰、長林、聯鄉、宗營、高台、協稅、黃官、石窟、葦池、鐵峪、南屏、水南、小沙、團堆、打鐘、金泉、永安、馬道、鐵佛19個聯保、108保。29年(1940)改聯保為鄉、鎮,劃連峰、長林、聯鄉、宗營、高台、協稅、黃官。馬道、鐵佛9鎮;葦池、鐵峪、南屏、石窟、水南、小沙、團堆、打鐘、金泉、永安10鄉、108保。
解放後,取消保甲制,劃全縣為城關、聯鄉、高台、新集、黃官、馬道6區。1952年增設長林、小沙2區。1956年春,撤銷長林、小沙2區。
褒城縣撤銷後,所屬地域分別劃歸勉縣、漢中市、留壩縣和南鄭縣。
經濟概況
褒城縣發行的地方貨幣
民國二十五年(1936)褒城縣黃官嶺商會發行了通用券(油布),面額制錢貳串,在漢中印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