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愛滋

4月9日上午,蘭州中院民事審判一庭對清水縣農民李建平“被愛滋”索賠案進行了開庭審理。

被愛滋到被痊瘉

一個老實巴交的農民,因為同村有賣血的人患上愛滋病,他也被戴上愛滋病的“帽子”,突如其來的變故幾乎讓他家破人亡、妻離子散……這頂帽子一戴就是4年。4年後,甘肅省天水市金集鎮瓦寨村的李建平卻被通知愛滋病好了。李建平就想搞清楚“我的愛滋病是怎么得的,又是怎么好的?”為此他奔波於三級疾控中心之間,但至今未得到答案。李建平向蘭州中院遞交了一份訴狀,將省、市、縣三級疾控中心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賠償其各項經濟損失310萬元,並為其恢復名譽。
不只是這位老實巴交的農民,相信很多人都想弄清楚:李建平的愛滋病是怎么得的,又是怎么好的?只有弄清楚事件的曲折原委,還社會公眾一個事實的真相,其他的蟻民才不用再擔心自己會“被愛滋”、“被痊癒”。
從李建平奔波於當地三級疾控中心之間至今未果的情況來看,要想從當事的疾控部門處獲得事實的真相,簡直比登天還難。據報導,疾控中心2006年就知道“李建平沒病”了。這讓我們奇怪的是,疾控部門為何如此死守“被愛滋”、“被痊癒”這一個真實的謊言,一意孤行呢?
如果說,當初是因為血液樣本在運輸或檢測過程中被弄錯或被污染,才導致“被愛滋”事件的發生。那么,在後來的多次跟蹤檢測中,這種錯誤原本是可以輕易的得到糾正。而這種工作上的差錯,疾控部門只要勇於承認、及時糾正、誠懇道歉,我想,應該能獲得受害人與社會公眾的寬恕和原諒,起碼不會給人帶來無法挽回的傷害。
因此,讓我憤怒的是:從“被愛滋”到“被痊癒”的整個過程,疾控部門一手導演“真實謊言”,他們的肆意妄為,幾乎讓李建平“家破人亡、妻離子散”。
由此可見,作為政府職能部門的疾控中心,一旦他們擁有的公權力得不到有效的監管遏制,那么,“被愛滋”、“被痊癒”這樣的事件就會不斷發生,普通百姓繼續受害,政府的公信力繼續受損。
如今,這個四年“被愛滋”、一朝“被痊癒”的真實謊言,只能寄希望於法律的正義能把它給“捅破”。然而,我更希望看到當地疾控部門的自我救贖,以及相關監管機制與制度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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