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10年大型醫院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健全醫院組織結構,完善醫院管理規章制度。 建立健全醫院財務會計內控制度並有效實施。 建立健全醫院內部審計制度並有效實施。

2010年大型醫院巡查工作方案

根據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精神和中央巡視工作的要求,貫徹2010年全國衛生工作會議精神,制定本方案。

巡查目的

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精神,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大型公立醫院在堅持公益性,維護人民健康權益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增強醫院活力,提高運行效率,建立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分工協作機制等方面的情況、做法和經驗,督促和幫助醫院改進醫療服務,不斷提高醫院管理水平。傾聽廣大醫務人員、醫院管理人員和人民民眾對醫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研究完善政策措施,不斷改進醫院工作。

巡查重點

(一)堅持公立醫院公益性。
1. 堅持公立醫院公益性,把維護人民民眾健康權益放在第一位。
2.參加國家、省、市及所在轄區的醫療緊急救治體系,接受政府指令完成突發公共事件緊急醫療救援工作以及其他公共衛生任務。承擔公立醫院與基層醫療機構對口協作等政府指令性任務,提高對口支援縣醫院的醫療服務能力和技術水平。開展義診、醫療服務下鄉等多種形式的公益性社會活動。
3. 控制公立醫院特需服務規模。
4.開展臨床路徑、單病種質量控制等工作。
5.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承擔傳染病的發現、救治、報告、預防等任務。嚴格執行傳染病預檢分診制度和報告制度。
6. 承擔本科及以上醫學生的臨床教學任務。指導和培訓下級醫院衛生技術人員提高診療水平。
7.承擔各級各類科研項目,取得研究成果。
(二)醫院建設與發展。
1. 醫院設定、功能和任務符合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定規劃的定位和要求。
2. 加強領導班子能力建設、作風建設。
3. 制定和實施人才發展規劃,加強人才培養和梯隊建設。
4. 建立全員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
5. 落實崗位績效考核制度,完善內部分配機制,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
6. 落實社會保障政策,切實保障工作人員合法權益。
7. 推進科學民主決策,落實“三重一大”制度。
8. 健全醫院組織結構,完善醫院管理規章制度。
9. 積極探索科學規範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
10. 明確管理職責與決策執行機制,實行管理問責制。
11.加強醫院臨床重點專科建設,提高醫院核心競爭力。
12. 醫院建設與發展的亮點和新舉措。
(三)醫療服務。
1. 開展預約診療服務。
2. 加強急診綠色通道管理,及時救治急危重症患者。
3. 最佳化醫療服務系統與流程,簡化環節,提高效率,縮短患者診療等候時間及平均住院日。
4. 維護患者的合法權益,履行知情告知義務,保護患者隱私。
5. 建立醫患溝通制度,構建和諧醫患關係。
6. 規範醫院投訴管理,及時調查處理醫療投訴並改進工作。
(四)醫院安全。
1. 醫院依法執業,按照衛生行政部門核定的診療科目執業,醫院及科室命名規範。
2. 醫務人員依法執業。
3. 建立健全並嚴格執行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核心制度。
4. 加強醫療臨床技術管理,貫徹落實《醫療技術臨床套用管理辦法》。
5. 規範臨床檢查、診斷、治療、使用藥物和植(介)入類醫療器械行為。
6. 加強平安醫院建設,建立第三方調解機制和醫療責任保險制度。
7.加強醫院後勤保障管理,做好消防、保衛以及水、電、氣、暖供應的安全管理工作。
8.主動報告醫療安全(不良)事件。
9.完善處方點評制度,加強合理用藥監測,規範抗菌藥物臨床套用管理,嚴格執行特殊藥品管理制度。
(五)經濟管理。
1. 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
2. 堅持“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原則,一切財務收支活動納入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嚴禁在醫院財務部門之外設立賬外賬、小金庫。
3. 建立健全醫院財務會計內控制度並有效實施。
4. 建立健全醫院內部審計制度並有效實施。
5. 建立醫院成本核算與控制制度並有效實施。
6. 嚴格執行國家藥品價格政策和醫療服務收費政策,規範收費管理工作。
7. 嚴格資產管理,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完整。
8. 建立大型設備購置、工程項目的立項論證、效益評估制度並有效實施。嚴格遵守《政府採購法》、《招標投標法》。
9. 對醫院經濟運營績效進行初步評價。
(六)行業作風建設。
1. 建立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
2. 定期考核醫院基層黨組織建設。
3. 落實醫師執業考核制度和醫德醫風考評制度。
4. 加強醫院文化建設和醫德醫風建設,開展醫務人員法制紀律教育、人文素質培養和職業素質教育。
5. 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建立治理商業賄賂長效機制。
6. 推進院務公開,實施民主管理。
7. 創造良好的職工工作、生活和學習環境與條件。
8. 醫院管理和服務中的先進事跡、典型人物。
9. 醫院職工對醫院管理工作的評價與滿意度。
10. 社會對醫院服務及質量的評價與滿意度。

組織實施

(一)工作部署(2010年6月)。
安排部署。衛生部印發通知和工作方案,對大型醫院巡查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力爭3—4年內對大型醫院巡查一遍。
制訂方案。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通知和工作方案要求,制訂本轄區巡查工作的總體規劃、年度計畫和2010年大型醫院巡查工作實施方案,並於2010年8月31日前報送衛生部醫管司。
(二)組織實施(2010年7月—12月)。
宣傳發動。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做好宣傳發動工作,部署轄區內大型醫院巡查工作。
貫徹落實。醫院對照本方案和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實施方案開展自查。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內大型醫院巡查。原則上每家醫院巡查時間不得少於1個月。
(三)巡查督導(2010年9月—12月)。
衛生部根據本方案開展部屬部管醫院和其他大型醫院的巡查工作,對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開展大型醫院巡查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四)總結交流(2011年1月)。
召開大型醫院巡查工作會議,交流各地大型醫院巡查情況,總結巡查工作經驗,完善大型醫院巡查制度,研討2011年大型醫院巡查工作思路和安排。

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
大型醫院巡查工作是在新時期、新形勢下適應政府職能轉變需要、強化衛生部門醫療服務監管職能、完善醫療服務監管制度的積極探索,是加強對公立醫院的監管、維護公立醫院公益性、促進醫院健康發展、保障人民民眾健康權益的重大舉措。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醫院要高度重視,統一思想,明確目標,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巡查工作取得實效。
(二)全面部署,認真落實。
開展大型醫院巡查工作是對醫院加強監管的一項重要措施,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工作要求,全面部署,認真組織實施,要有方案、有重點、有措施。要健全領導機構,落實人員職責,加強組織領導。醫院要重視內涵建設,從人才、技術、管理等方面入手,培訓、教育、檢查相結合,完善落實各項規章制度,不斷提高醫院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管理水平。
(三)積極探索,不斷完善。
加強大型醫院巡查的制度化建設,建立長效常態機制,進一步確定和完善巡查工作的內容、形式,規範巡查工作程式。加強巡查員隊伍建設和培訓,探索科學巡查工作機制,不斷完善巡查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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