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涉外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認定中心

為加強對出國從事醫療或護理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維護出國醫護專業技術人員合法權益和我國的良好聲譽。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於2007年2月15日印發《衛生部關於印發〈出國醫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衛醫發〔2007〕67號),同時成立衛生部涉外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認定中心(以下簡稱“認定中心”),負責對出國從事醫療或護理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執業資格認定管理工作。認定中心掛靠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管理。

認定中心目前開展的出國醫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認定工作對象為已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執業資格或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護士資格擬出國從事醫療或者護理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並對有關機構提供查詢服務。

出國醫護專業技術人員申請對其執業資格進行認定的,可登錄衛生部涉外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認定系統,仔細閱讀“認定申報”中《認定須知》的有關內容後,線上提交申請,並根據要求提交相應的材料。經審核後,對執業資格情況屬實者,認定中心將向相應國外機構出具認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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