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義
1,榮譽的內涵
榮譽是對人道德行為的社會價值所做出的肯定性評價以及道德行為主體對這種肯定評價的自我意識。
它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方面,是指人們履行了社會義務,對社會作出一定貢獻之後,受到社會輿論的讚許和褒獎;另一方面,是指個人對自己行為的社會價值的自我意識,即由履行了社會義務而產生的個人道德情感上的滿足和自豪感。
2,行政榮譽的內涵
行政榮譽是社會輿論對行政組織及其行政人員的行為做出的肯定性的道德評價以及行政人員的全體或個人對這種肯定評價的自我意識。
種類
行政榮譽按照主體來劃分,可以分為團體榮譽和個榮譽。
行政榮譽按照內容和產生的原因來分,可以分為職業榮譽,道德榮譽和行為榮譽。
職業榮譽主要是與行政人員專門從事行政管理這一特殊職業活動而具有的特殊身份相聯繫著的榮譽。
道德榮譽是行政人員基於不斷的道德行為選擇,在道德評價中以及其他形式的社會認可,贊同和自我感受中得到的榮耀。
行為榮譽主要是指行政人員在實施某一行為之時和完成某一任務之後所感受到的成就感與欣慰感。
特點
1,行政榮譽具有共性與個性相統一的特點。
2,行政榮譽具有客觀性與主觀性相統一的特點。
3,行政榮譽具有道德激勵與工作評價相統一的特點。
4,行政榮譽具有職業榮譽,道德榮譽和行為榮譽相統一的特點。
5,行政榮譽具有權威化和大眾化相統一的特點。
作用
(一)對行政人員個體的作用
1,道德評價作用。
2,道德激勵和利益激勵作用。
3,內外監督作用。
(二)對行政組織的作用
1,提高組織管理效率,促進廉潔政府目標的實現。
2,增強行政組織的凝聚力。
3,樹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三)對社會的作用
1,導向與示範。2,惠及社會
利益責任
一,榮譽與利益
(一)行政榮譽與個人利益
榮譽與利益,責任是三位一體的,任何行政組織和行政人員都有自身的立場,利益,職權和責任,但是對榮譽的追求都是一致的。
獲得榮譽稱號是行政組織及其行政人員應有的權利。
行政榮譽可以為行政人員帶來綜合利益。
(二)行政榮譽與公共利益
行政人員關於行政管理職業榮譽的獲得不僅僅是個人謀職的結果,同時也是追求公共利益的結果。
作為行政榮譽的道德榮譽和行為榮譽的獲得也必然是維護和促進公共利益的結果。
行政人員常常會面對公共利益,組織利益,個人利益之間進行選擇。
行政榮譽也是行政組織及其行政人員在公共利益與團體利益之間作出道德選擇的結果
作為行政組織或行政人員的行政榮譽主體都常常面對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之間進行選擇的問題。
二,榮譽與責任
責任是依法或習慣約定的應當作為或不作為以及由此而產生的後果,違反了法定或約定的義務,就應該承擔相應的後果。
責任與行政榮譽有著明顯的區別,同時也又有著密切的關係。
(1)行政榮譽是行政人員的行政責任,法律責任轉化為道德責任的有效途徑,是三種責任機制相互補充的融合劑。
(2)社會輿論也會通過行政榮譽而促進行政責任,法律責任向道德責任的轉化。
(3)行政榮譽機制能夠彌補現實責任機制的缺陷
(4)從行政榮譽的形成過程看,榮譽與責任有著密切的關係:
首先,行政榮譽的獲得以承擔責任和履行義務為前提。
其次,行政組織及行政人員獲得行政榮譽以後,他人與自我的期望值較以往有所增加。
最後,行政組織和行政人員責任追究的主要形式之一就是剝奪行政榮譽。
追求
(1)愛榮譽追求榮譽,能使個人有充分的道德自覺,促成完整人格的最終完成。
(2)行政人員不僅應有對個人行政榮譽的追求,而且有對集體行政榮譽的熱愛與追求。
(3)行政管理活動需要有熱愛榮譽,追求榮譽的氛圍 。
(4)要爭取榮譽,行政人員必須做到這樣幾點:
一是必須有強烈的自尊心和榮譽感。
二是必須能有所不為。
三是必須是自足的,也是反求諸已的。
行政人員在爭取行政榮譽的過程中,要盡力避免出現下列心理:
一是行政人員應避免對行政榮譽的漠然與畏難。
二是行政人員應避免雖然一度有著爭取行政榮譽的熱情,但隨著時間的推移,思想鬆懈,工作力度減弱,道德行為難以堅持下去的情況。(不思進取)
三是行政人員應該避免由於沒有獲得肯定與榮譽而出現心理失衡,工作熱情下降,甚至埋怨委屈自卑的心理。
四是行政行員應該避免一旦獲得行政榮譽就沾沾自喜,不思進取的心理。
獲得途徑
行政榮譽獲得的途徑無論職業榮譽,行為榮譽還是道德榮譽的獲得,都要求行政管理人員具有較高的素質,只有較高的德能勤績表現,才能為行為主體贏得榮譽。
職業榮譽是與行政人員的身份聯繫在一起的,當行政人員獲得了公務員身份就具備了獲得職業榮譽的條件。
行為榮譽的獲得:一方面,取決於行政組織科學的工作設計於人性化的管理,另一方面,取決於行政人員自身心理成熟度,也重視物質利益和物質需要的同時也重視精神利益和精神需要。
道德榮譽的獲得來源於行政人員出色的工作表現,合乎道德標準的道德行為準則。
在我國,對公務員的獎勵往往就是一種賦予行政人員道德榮譽的行為。國家公務員獎勵的原則:
一是精神鼓勵與物質鼓勵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為主的原則;
二是公平合理,獎不虛施的原則;
三是激勵及時,注重實效的原則。
國家公務員獎勵條件:
注意:
(1)權力不能作為榮譽的基礎
(2)金錢不能作為獲得榮譽的基礎
(3)榮譽不身不能作為獲得榮譽的基礎
(4)知名度不能等同榮譽。
行政榮譽觀
1,樹立正確的榮譽觀,必須要明確榮譽與恥辱的關係。
2,樹立正確的行政榮譽觀,必須明確榮譽與名譽的關係。
,行政人員還必須注意區別榮譽與虛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