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書名:行政判決的分析與重構ISBN:730111333
作者:張旭勇
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定價:22
出版日期:1900-1-1
版次: 1
開本:16開
包裝:簡裝
簡介
本書是一部以行政判決種類研究對象的學術專著。該項研究包括兩部分:一是行政判決種類基本原理;二是我國現行行政判決體系的反思與重構。前者主要探討影響行政判決種類發展演變的諸因素,揭示各類行政判決得以確立的正當性根據;後者重在檢視我國現行行政判決體系內的種種矛盾與困惑,試圖重構符合當下法治進程的行政判決體系。本書提出並分析了“權利、訴訟請示與行政判決之對應性”、“行政行為評價層次選擇性”、?“附帶性禁止判決”、?“行政判決對象複合結構”、?“行政判決體系開放性”等法學命題,具有一定的原創性。 作者簡介
張旭勇,男,1975年10月生,浙江青田人,2002年於浙江大學獲法學碩士學位,2005年於中國政法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2005年起在浙江師範大學法政與公共管理學院任教。研究領域主要有:行政行為理論、行政訴訟判決制度。曾在《法學》、《行政法學研究》、《華東政法學院學報》等刊物發表論文若干篇。
目錄
導論 行政判決問題及其分析框架
第一章 權利、訴訟請求與行政判決
一 權利是一種關係
二 權利縱向分析:原權與救濟權
三 權利縱向分析之於行政判決的意義
四 救濟權的表現形式與判決形式
五 原權、救濟權、訴訟請求與判決
六 權利橫向分析:行為權和接受權
七 權利關係類型與行政判決體系
八 基本違法形態劃分與行政判決體系
第二章 利益代表、國家態度與行政判決
一 法、公法與行政判決
二 行政判決的評價方式:合法性抑或有效性?
三 民事確認判決與行政確認判決的源流辨析
四 公益維護、權利保障與行政機關的再次判斷權
第三章 權力分工、審判對象與行政判決
一 問題及其意義
二 行政判決對象:具體行政行為抑或行政法律關係?
三 判決理由折地位:判決對象的特定化及其負面效果
四 必要性追問:行政事實行為作為判決對象
五 判決對象的類型|、相互關係及其意義
第四章 我國行政判決體系批判
一 行政訴訟維持判決制度之檢討
二 行政確認判決的合理定位與完善
三 重作判決、履行判決與變更判決分析
第五章 我國行政判體系重構
一 行政判決體系重構的若干理論準備
二 我國行政判決體系的重構
第六章 各類行政決之適用條件
一 撤銷判決的適用條件
二 履行判決的適用條件
三 變更判決的適用條件
四 重作判決的適用條件
五 禁止重作判決的適用條件
六 駁回訴訟請求判決的適用條件
七 確認無效判決的適用條件
八 確認違法判決的適用條件
九 賠償判決的適用條件
結語?從行政判決走向行政法治
主要參考文獻
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