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縣人民法院

融安縣人民法院

融安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1年5月1日,原為融縣人民法院,1952年分設融安和融水兩縣。融安縣人民法院座落在曾為廣西四大名鎮之長安鎮,融安縣人民法院下設辦公室、政工科、監察室、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法警大隊、立案庭、執行局、泗頂人民法庭、大良人民法庭、大將人民法庭等工作部門,現有在編幹警67人。

融安縣人民法院人民介紹

2008年來融安縣人民法院加大基礎建設力度,大良、泗頂、大將三個基層法庭均已通過區高院“五化法庭”達標驗收。融安縣人民法院2009年度收案1514件,結1421件,其中民商事案件調撤率為53.5%,執行和解率55.3%,均列於柳州市法院系統的前三名。

部門設定

融安縣人民法院下設辦公室、政工科、監察室、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法警大隊、立案庭、執行局、泗頂人民法庭、大良人民法庭、大將人民法庭等工作部門,現有在編幹警67人。
2002年機構改革,融安縣人民法院大批審判員提前退休,出現了法官斷層現象,院黨組經過多方調研,在全區率先提出聯合巡迴辦案的改革思路,把三個法庭組成聯合巡迴辦案組,定期深入鄉鎮及村屯巡迴辦案,有效地解決了人員短缺和山區民眾訴訟難問題。

法院喬遷

由於各種因素的制約,融安縣人民法院基礎設施建設較為落後,審判條件較為簡陋,影響了審判職能的有效發揮,已不能適應新形勢下人民民眾的訴訟需要,搬遷重建勢在必行。在上級法院、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及各有關部門的支持和幫助下,搬遷重建審判綜合大樓的項目獲得批准。新審判綜合樓位於河東新區環城路,共占地11.2畝,建築面積7583平方米。建成後為一棟7層高的審判綜合樓,包括配套的道路、圍牆、景觀綠化等設施。審判樓以審判業務用房為主,含一個大法庭、兩個中法庭、十個小法庭、一個科技法庭、一個遠程提訊室,另外還有三級網機房、辦公室、會議室等集審判與辦公為一體。屆時,將大大改善融安縣人民法院的審判條件,方便當事人的案子能更快更好的辦理。

法官風采

吳華文副院長

吳華文同志現任融安縣人民法院副院長。多年來,他在民事審判工作中,緊扣重點、熱點、難點問題,堅持“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工作方針,貼近民眾意願,針對新情況、新問題,找出新思路、新對策,在重大決策、關鍵問題上獻計獻策,在司法調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普法宣傳教育等工作中取得了優異的成績。同時,結合審判工作實際,緊緊圍繞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積極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營造濃厚的法制氛圍,為圓滿完成審判工作目標任務和縣域經濟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其主要事跡如下

司法調解

立足本職工作,把法制宣傳融入司法調解
吳華文同志注重將調解工作貫穿審判工作全過程。一是加大調解工作力度,在“調解年”活動中,堅持“以調為主、調解優先”,建立覆蓋審判全過程的調解機制,力求通過調解方式結案,通過法制宣傳教育,化解矛盾糾紛,實現案結事了,促進社會和諧。積極開展訴前調解、訴中調解、裁判文書送達前調解,真正把調解貫穿於辦案的全過程。同時,還加強了判前釋法、判後答疑工作,有效促進矛盾化解。二是推行巡迴辦案制度,落實各項便民措施。深入農村、企業、社區等巡迴辦案,走近民眾、宣傳法律、徵詢民眾的意見。如在審理農村家庭糾紛時,邀請駐村幹部、村委幹部、村民代表到場,組織民眾旁聽,現場就地開庭,經過法官耐心細緻的析理釋法,最終案結事了。並以此來教育旁聽民眾,同時也為當地民眾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制課。三是2010年親自主辦案件和擔任審判長審理案件10件,其中調結案件7件。四是在重大節日或活動日,組織一線資深法官走上街頭、進入社區進行普法宣傳和諮詢活動,力爭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法律需求。

辦案效果

創新工作方法,增強辦案社會效果
工作中,吳華文同志注重研究和解決新情況、新問題,創新工作方法。一是結合融安縣委、政府開展的“法律宣傳一幫一活動”,深入村屯開展法律宣傳和幫教活動,傾聽民眾的呼聲,在本次活動中,他親自帶隊,組織民一庭、民二庭的幹警共10餘人,深入到長安鎮大坡村大坡屯、新寨屯、高澤屯、賴家屯、古芬屯共5個自然屯610戶開展法律宣傳和社會穩定工作。共13次進村屯,向民眾發放法律讀本等法制宣傳資料千餘份。在這次“一幫一活動”期間,他們創新了工作思路,利用自身優勢,主動為民眾辦實事,共調解處理訴前糾紛8起;並調結一起久拖3年未決的執行案,促使當事人當場履行完畢。如2009年5月4日上午,大坡村發生了承包方因修路影響村民飲水,村民圍堵車輛的事件,他組織幹警馬上前往,實地查看現場,並現場組織雙方調解,促使5戶村民與承包商達成和解協定,平息了事態。民眾連稱法院幹警的幫扶行動實實在在。二是積極參與縣委、縣政府開展的“法制教育宣傳年”活動,並作為法律知識宣講團的主要成員之一,與依法治縣辦一道巡迴全縣12個鄉鎮上法制課,以人民調解、三大糾紛調處及群體性事件防範和處置等為主要內容,對鄉鎮及村“兩委”幹部、村民小組長等農村民調組織進行法律知識培訓,引導人民民眾通過基層組織、民調機構協調解決一般的民事糾紛,活動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三是到縣醫院等醫療機構進行侵權責任法法律培訓,提高了醫療機構的服務意識和對醫療損害賠償的防範意識。

分憂解難

能動司法,為縣委、政府分憂解難
近幾年來,融安縣發生的重大疑難糾紛、群體性糾紛和上訪事件,給當地黨委、政府帶來維穩工作壓力,給社會帶來了不和諧的因素。而每次發生群體性糾紛,在第一線,都能見到吳華文同志的身影。這些糾紛在吳華文同志的參與和主持調解下,都達成了一致的調解意見。吳華文同志成功處理解決了縣鄉醫院多起醫療糾紛事件、泗濰河工程民工死亡事件、浮石鎮“9·4”刑事案件等十多起在全縣有較大影響的案件。吳華文同志每次在處置事件中都充分運用法制宣傳的手段,掌握情況後,發揮熟識法律的專長,跟當事人講明責任,析明過錯,同時運用調解方法,過細地、反覆地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促成協定達成。真正做到調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不僅緩和了社會矛盾,大大的減少了出警率,更重要的是提高了政府部門及鄉鎮處置群體性事件的能力。吳華文同志的成功經驗得到了縣委、縣政府領導的認可,並多次獲得表彰。另一方面,吳華文同志認真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的工作部署,積極參與、配合“縣委書記大接訪活動”。作為接訪主持人,一是為接訪活動把好法律關,二是利用接訪平台,向來訪者做好法制宣傳工作,擴大了接訪的社會效果。
幾年來,吳華文同志在調解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發揮了有專長、有主見的優勢,且工作主動性強、從不畏難,成功率高,為審判工作和維穩工作作了突出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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