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鄭州棚戶區—名64歲的退休礦工陳新年由於買不起新房,4年前開始在自家院子地下掘地造房,目前已挖掘出50平方米空間,初步實現了住人構想。雖然已就現實,但他們心裡沒有高興與滿足,相反,還充滿著糾結與酸楚,更為陳老漢及其兒女的安全問題捏一把汗。誠然,陳老漢現在有了一間小屋子,但是,這間小屋子卻因為被曝光而充滿著無數變數。
隱患
像這個的掘地造房不但影響著合法性及安全性問題。這樣的房子能否辦下房產證來先放在一邊,就連城管或居委會主任來了,這房子都有可能被取締,而且遇到拆遷,也不會有半點補償。更重要的是,倘若這房子“骨質疏鬆”,還可能隨意往下掉泥土,下大雨時,還可能遭遇“土石流”。所以,住這樣的房子,首先得需要有一種勇氣和魄力,而代價就是提心弔膽、不得安寧。
其二,舒適性以及幸福、尊嚴和體面的問題。沒有水、電、暖、氣,即便自己拉線引管道,這到了冬天也比不上暖氣暖和,到了夏天也沒有地上舒適。此外,還有空氣的新鮮程度、潮濕度等問題。就算以上問題都可以將就,可這住地下玩“地道戰”的情形,不客氣地說,是一種打折的尊嚴和幸福。
社會現象
掘地造房的意義和價值,對於它的主人和圍觀的公眾而言,恐怕是截然不同的。高房價早已經壓得人喘不過氣來,屢次調控之下,房價仍沒有看到實質性的下降,對高房價的不滿情緒日甚一日,任何風吹草動都容易點燃公眾的“情緒之火”只要都跟房價扯上關係的,往往就會成為一個討伐高房價的情緒出口,而在這裡,陳老漢的“地下標間”恰恰就扮演了這樣一個角色。
“房奴”的概念很煽情,我們都很熟悉這個詞,但意識形態化太重,言過其實,破壞力巨大!其實有資格做“房奴”不是什麼丟人的事!可目前的情況是連“房奴”也做不成!
引人深思
陳新年一家對50平方米地下房屋是欣喜不已的,以至於老夫妻在地下室里跳起了舞蹈。但是他的“成功”難以“複製”。一來沒有多少人具有礦工作業經驗;二來私自挖地下室具有非常大的危險性。蝸居“地道戰”承載不起房奴們的居住夢,合理的住房政策才能為所有人提供機會與出路。但就是這么一個無法“複製”的礦工故事,卻依然能留給社會、留給管理者深深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