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研討會

虛擬貨幣研討會

2014年11月23日電,以“大數據時代虛擬貨幣'新常態‘路徑選擇”為主題的網際網路虛擬貨幣研討會在京舉行。

簡介

2014年11月23日電,以“大數據時代虛擬貨幣'新常態‘路徑選擇”為主題的網際網路虛擬貨幣研討會在京舉行。本屆研討會以新興虛擬貨幣Vpal為主要研討對象。據了解,Vpal是繼比特幣之後一種開放原始碼的新型虛擬貨幣系統。與會專家圍繞各自領域,分別從實體經濟層面、業界金融系統、學術研究以及媒體調研等方面就虛擬貨幣對當前貨幣基礎理論、貨幣政策理論和央行監管政策的挑戰等進行了深入的探討。

監管與自律是虛擬貨幣發展的正途

“不能因為虛擬貨幣交易中出現漏洞,就將其網路運營商一棒子打死。” 亞太網路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員劉德良呼籲,除了政府要加強市場監管力度外,虛擬貨幣運營商及網民也要嚴格自律。此外,相關部門應該儘快將虛擬貨幣規範到現有的法律當中,嚴格規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交易行為。劉德良稱,按照法理和常識,第三方交易平台應該對發生在自己平台上的交易行為負有適當或合理的監管義務,即對於發生在其平台上的明顯違法行為應該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或防止其危害結果進一步擴大,否則,可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對於如何加強虛擬貨幣的監管,經濟學家宋清輝認為,我國現階段對虛擬貨幣的定性和採取的監管措施是實事求是和適度的,但是未來可考慮從以下三個層面進一步完善現有政策措施,加強監管並持續跟蹤研究。

第一,將這些具有高度流動性的虛擬貨幣納入貨幣監測範圍。從立足我國實際國情出發,借鑑國外立法經驗,適時立法,明確我國電子貨幣和虛擬貨幣的含義、範圍、屬性、管理部門及職責,確認虛擬財產的合法地位、虛擬財產交易的合法性以及各方主體的權利義務。

第二,認真研究未來非主權貨幣存在並發揮作用的可能性。虛擬貨幣的出現雖是偶然,但具有必然性。它既是社會網路化的一個產物,也是經濟全球化日益深化後對國際市場融合的一種追求。我們仍有必要高度關注並積極研究這一經濟現象。

第三,跳出原有的巨觀調控和監管框架,設計適合我國國情的監管和司法體系,重新思考貨幣、金融的本源含義。虛擬貨幣作為虛擬物品,如同網路上的其他虛擬財產一樣,在買賣過程中可以參照民法通則、契約法、刑法進行保護。

虛擬貨幣對金融秩序是否構成衝擊,專家觀點不盡相同

雖然中國已成虛擬貨幣持有的第二大國,但國內尚未出台任何針對比特幣的相關政策。北京天則經濟研究所段紹譯研究員認為,虛擬貨幣,應不會成為未來貨幣的發展趨勢,因為它只適用於網路空間,在實體經濟中對於現行流通貨幣的衝擊不是很大。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黃國平副研究員認為,虛擬貨幣盤子較小,會產生大量投機行為,有可能幹擾正常金融秩序,或者將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納入監管。

《解密比特幣作者》沈大海表示,有關部門可以通過法規的手段規範和監管虛擬貨幣的發展,明確運營商的權責,如果網路運營商和網路服務商感覺發行網路虛擬貨幣商業風險過大,那么,它們就會自覺地限制虛擬貨幣的發行數量,從而在客觀上減少網路虛擬貨幣對現實貨幣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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