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蘭新華,男,漢族,中共黨員,生於1965年3月,研究生文化,四川廣元人,1987年6月參加工作。
個人經歷
1983.09-1987.06 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學習;
1987.06-1991.02 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助審員、業大講師、黨總支委員、團總支書記(其間:1990.01- 1991.01下派廣元市中區人民法院河西法庭鍛鍊);
1991.02-1993.03 廣元市中區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審判員;
1993.03-1995.02 廣元市中區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
1995.02-1999.08 廣元市中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其間:1995.09-1998.07在西南政法大學研究生班法律專業函授學習畢業,1997.03-1997.08在中國高級法官培訓中心學習);
1999.08-2000.01 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
2000.01-2000.12 巴中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
2000.12 任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副廳級)(其間:2005.07-2005.12派最高人民法院任助理審判員、庭長助理)。
中共巴中市第二屆委員會委員。
2011.06 提名蘭新華同志為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人選。
2011.07.15 任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