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

2006年6月批准為依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蘭人事(2000)30號)。編制10人,縣級建制,現有人員9人。兩個內設機構:綜合科、技術市場管理科。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技術市場法律、法規和政策,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研究制定有關技術市場的地方法規和政策;審批技術貿易經營機構,核發《技術貿易證書》,並對《技術貿易證書》實行年度檢查;負責蘭州地區技術契約的認定、登記和技術市場的統計、分析;建立蘭州地區技術市場網路, 管理、監督技術貿易活動,組織和指導技術商品生產與信息交流,並對在技術貿易活動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表彰、獎勵,對技術貿易活動中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罰;負責技術市場管理與經營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組織技術市場發展和管理方面的調查研究,組織大、中型技術博覽展示會、成果交易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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