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縣工業和商務局

根據《中共蘭州市委辦公廳、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榆中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蘭辦發〔2010〕48號)和《中共榆中縣委、榆中縣人民政府關於榆中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縣委發〔2010〕29號)精神,設立榆中縣工業和商務局(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服務局、糧食局、旅遊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簡介

榆中縣工業和商務局 榆中縣工業和商務局

職能

榆中縣工業和商務局 榆中縣工業和商務局

榆中縣工業和商務局職責調整

劃入的職責

1、將原榆中縣經濟貿易委員會、榆中縣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服務局(鄉鎮企業管理局、中小企業局)、榆中縣糧食局、榆中縣旅遊局的職責整合,劃入縣工業和商務局(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服務局、糧食局、旅遊局)。

2、榆中縣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劃入縣工業和商務局。

3、榆中縣石油天燃氣管道保護工作聯繫會議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劃入縣工業和商務局。

4、榆中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辦公室職能劃入縣工業和商務局。

5、將原縣發改委承擔的工業、商業、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糧食、旅遊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職責劃入縣工業和商務局。包括研究提出全縣工業、商業、非公經濟、中小企業、糧食、旅遊發展戰略,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劃和產業政策;組織實施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按規定許可權審批、備案、核准和審核工業、商業、非公經濟、中小企業、糧食、旅遊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劃出的職責

1、將煤炭安全生產職責劃給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將原中共榆中縣非公有制經濟工作委員會的職責劃出。

新增的職責

1、承擔全縣工業信息資源開發和信息技術利用的組織協調,促進工業信息化建設。

2、承擔糧油、鹽、醫藥等物資儲備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工業、商業、非公經濟、中小企業、外經、外貿、外資、經濟協作以及糧食、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擬定工業、商業、非公經濟、中小企業、糧食、旅遊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並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實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商業、非公經濟、中小企業、糧食和旅遊經濟的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畫;推進工業和非公經濟、中小企業、糧食、旅遊體制改革機制創新,提高縣內企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

(三)負責監測分析工業、非公經濟和中小企業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工業、商業、糧食、旅遊應急管理、產業安全等相關工作;承擔鹽業行政和醫藥等物資儲備管理。

(四)指導工業、商業、非公經濟、中小企業、糧食、旅遊企業的安全生產,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民爆器材行業及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配合做好縣境內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提出工業、非公經濟和中小企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以及國家、省、市對口部門和本縣用於工業、非公經濟和中小企業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意見,負責工業、非公經濟和中小企業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六)研究審定和組織實施全縣工業信息產業政策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信息產業、兩化融合重大項目;協調解決信息產業發展、基地建設、信息市場監管等重大問題;負責信息化建設財政資金的爭取支持。

(七)協調和指導工業信息資源開發和信息技術利用;組織實施國家和地方工業信息技術標準;指導電子信息、產業質量管理;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

(八)組織實施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生物醫藥等領域的規劃、政策和標準,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負責組織新產品、新技術的鑑定驗收和推廣套用;指導企業品牌培育、行業質量管理。

(九)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裝備製造業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指導引進關鍵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依託國家和省市級重點工程建設實施有關重大專項,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

(十)負責全縣節能降耗工作綜合協調,擬訂並組織實施節能降耗、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發展;推進循環經濟技術開發、示範推廣。

(十一)負責指導非公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監管;指導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職工培訓。

(十二)擬訂全縣商業發展規劃布局,組織實施城鄉集貿市場體系建設和商業網點建設,培育發展各類專業市場。

(十三)負責商貿流通工作。引導發展物流配送、連鎖經營、電子商務、諮詢服務、市場調查、廣告代理、行銷策劃等新型商業服務業態。

(十四)負責市場整規工作,參與組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指導、部署和協調各專項整治行動;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牽頭組織流通領域食品安全、酒類商品、生豬禽畜定點屠宰、再生資源回收、煤炭市場、成品油等特種行業和特種商品擾亂市場秩序行為的專項整治。

(十五)負責外經、外貿、外資和經濟協作方面的工作;指導和監督對外援助、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境外投資等業務;爭取和接受國際組織、友好國家多雙邊援助項目的申報、協調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進出口監管統計工作。

(十六)負責全縣糧食行業管理、糧油市場與經營網點的監管和糧食收購資格的審核發證工作,維護縣內糧食市場秩序;加強糧食質量、物價、計量及糧油食品安全工作的監督和雙擁、優質服務與信息服務;組織各類政策性糧油供應及應急保障供應。

(十七)負責提出全縣糧食巨觀調控和總量平衡的規劃;具體實施糧油普查,加強糧情監測,及時處理不安全糧油;負責全縣糧食調入和儲備糧輪換實施工作,合理調配糧源,保證縣內糧食市場供求的基本平衡;落實糧食各項安全工作。

(十八)研究擬定發展縣內旅遊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對全縣經營旅遊業務的企事業單位和各旅遊景區(點)、縣外旅行社在榆中的旅行分社和門市進行行業管理;申報經營旅遊的旅行社(公司)和旅遊涉外定點單位,申報、覆核全縣旅遊涉外飯店、等級公園;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縣旅行社、分社、旅行社門市和各旅遊景區(點)和旅遊企業的業務年檢工作的審核;負責全縣旅遊新建項目的立項、申報、審批工作;協調管理旅遊交通和旅遊景區(點)秩序;指導、協調旅遊商品產、銷及旅遊安全、旅遊娛樂等工作;監督、檢查旅遊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的投訴,維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

(十九)負責全縣工程、經濟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初審工作;負責全縣工業口企事業單位人才管理、專業技術和技能人才的教育。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榆中縣工業和商務局(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服務局、糧食局、旅遊局)設10個內設機構:

榆中縣 榆中縣

(一)榆中縣工業和商務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檔案、機要保密、接待和信訪以及人大代表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機關綜合性檔案材料的起草和對外傳送檔案的審核把關;負責機關政務公開、制度建設、後勤保障和機關安全管理。

(二)榆中縣工業和商務局信息化推進股

研究審定和組織實施全縣工業信息產業政策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和指導工業信息資源開發和信息技術利用;

(三)榆中縣工業和商務局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辦公室

承擔牽頭協調全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工作;承擔全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整規工作長效機制的建設;牽頭組織商務行業食品安全、酒類市場、肉類市場、再生資源回收、成品油等特種行業和特種商品擾亂市場秩序行為的專項整治。

(四)榆中縣工業和商務局經濟運行股

擬訂全縣工業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定工業固定資產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經濟統計、監測、預警、分析,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重大問題並提出相應的政策措施;推進企業技術創新、技術進步和政產學研合作,組織實施重大科技項目;指導並組織實施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生物醫藥等領域的專項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企業品牌培育,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發展循環經濟,推進清潔法生產,負責綜合利用、節能技術項目的審核、備案;承擔縣內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工作聯繫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工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五)榆中縣工業和商務局商貿流通股

擬訂全縣商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城鄉集市貿易市場、各類專業市場和商業網點規劃布局並組織建設;引導發展現代物流、連鎖經營、電子商務、廣告代理、便民超市等新型商業業態;加強流通領域監管,重點是食品安全、酒類商品、煤炭經營、生豬、禽畜屠宰等行業的監管;加強再生資源回收、典當、舊貨市場等行業的監管;負責民爆產品流通環節中的監管;負責外經、外貿、外資和對外經濟合作工作;負責全縣商貿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六)榆中縣工業和商務局服務體系建設股

擬訂全縣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小企業和非公經濟發展的綜合協調、指導服務和維權工作;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融資業務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和指導中小企業和非公企業開展對外交流、招商引資和項目落地工作;協調指導工業、建築、商業、交通運輸、農業產業化等行業的非公有制企業的管理工作;做好中小企業和非公經濟的經濟運行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承擔縣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榆中縣工業和商務局糧食管理股

擬訂全縣糧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糧食行業管理、糧油市場與經營網點的監管和糧食收購資格的審核認證工作;負責糧食調入和儲備糧輪換,合理調配糧源,保證供需平衡;指導糧食企業生產經營工作,推進糧食經營體制改革;負責糧油專項補貼的核拔使用;承擔應急物資的儲備管理工作。

(八)榆中縣工業和商務局旅遊發展股

擬訂全縣旅遊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旅遊行業標準和法規;申報旅遊經營接待單位;申報、檢查、審核旅遊星級飯店,負責旅遊企業年檢工作和從業人員任職資格的審核,對全行業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協調旅遊基礎設施、景點、景區和旅遊商品的開發與建設;加強對外宣傳,指導旅遊市場和旅遊產品的促銷工作,做好旅遊統計和安全監管工作;做好糧食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九)榆中縣工業和商務局工業和商務稽查隊

根據甘肅省酒類商品管理條例、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蘭州市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蘭州地區煤炭市場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糧食流通管理條例、旅行社管理條例和甘肅省旅遊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條例,開展行政執法稽查活動,維護商貿流通、糧食經營和旅遊秩序。

(十)榆中縣工業和商務局財務監管股

編制部門經費預算和資金管理使用;負責各類財政資金的撥入和支出;監管財政性專項資金的使用;負責機關各類財產的登記、備案、管理和使用;負責機關工作人員工資晉升等事項。

人員編制

縣工業和商務局(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服務局、糧食局、旅遊局)行政編制為2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暫保留事業編制11名。機關工勤人員編制5名。

五、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地址

榆中縣人民政府工業和商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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