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紅古區統計局

主要職責(一)貫徹國家、省、市統計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全區統計工作;對全區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重大政策實施情況進行跟蹤監測和統計。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性的基本統計資料,並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六)協調、指導全區統計基層建設和統計基礎工作。

簡介

根據《中共蘭州市委辦公廳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蘭州市紅古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蘭辦發〔2010〕45號)和《中共蘭州市紅古區委蘭州市紅古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紅古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區委發〔2010〕23號)精神,設立蘭州市紅古區統計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國民經濟核算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省、市統計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全區統計工作;對全區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重大政策實施情況進行跟蹤監測和統計。
(二)按照國家普查方案,組織領導、協調實施重大的各類普查及各類抽樣調查。
(三)匯總、整理全區基本統計資料,對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決策建議。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性的基本統計資料,並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五)建立健全並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全區統計資料庫體系,組織協調和統一管理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的統計資料庫網路。
(六)協調、指導全區統計基層建設和統計基礎工作。
(七)組織開展統計執法大檢查工作,查處統計違法行為,淨化統計環境。
(八)組織建立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九)組織、指導全區統計人員專業理論知識教育和業務培訓。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市統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統計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綜合統計辦公室
(三)普查辦公室
法人代表:曹恆元
部門地址:蘭州市紅古區海石灣鎮平安路88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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